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太阳花占领立法院无罪 北检提起上诉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2017年04月28日讯】2年前发生太阳花学运,台北地方法院日前就318占领立法院部分,判决22人无罪。台北地检署今天指出,判决用法尚嫌未洽,决定提起上诉。

台北地检署民国104年2月10日侦结反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抗争(太阳花学运)衍生3案;318占领立法院,起诉时代力量籍立法委员黄国昌及林飞帆、陈为廷等22人;323攻占行政院,依侵入住宅、毁损、煽惑他人犯罪等罪起诉学生魏扬等132人;411路过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起诉学生洪崇晏等4人。

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318学生运动领袖林飞帆与陈为廷等22人行为符合“公民不服从”概念7要件,对全数被告做出无罪宣判,全案可上诉。

北院说,7要件包括一、抗议对象是与政府或公众事务有关重大违法或不义行为;二、须为公开及非暴力行为;三、须基于关切公共利益或公众事务目的;四、符合适当性;五、符合必要性;六、狭义比例原则;七、抗议行为须与抗议对象间具有可得认识的关联性。

北院表示,这起案子是台湾首次用“公民不服从”概念认定是不是具社会相当性;如果行为符合社会相当性,从中华民国刑法角度看,没有非难必要性。

太阳花学运之“323攻占行政院”案,台北地院4月初宣判,判黑色岛国青年阵线总召集人魏扬等10人,被控涉犯煽惑他人等罪,均无罪;其余包括陈建斌、黄国扬等11名被告,涉犯妨害公务、损坏公物等罪,分别被判刑3月到5月不等刑期,均得易科罚金。还可上诉。

411路过中正一分局案件部分,北院去年认定洪崇晏犯集会游行法第30条的侮辱罪,判处拘役55天,被告萧年呈、陶汉与撒丰安.瓦林及那等3人分别触犯妨害公务罪、侮辱公务员罪,判处拘役80天、30天与40天,都可易科罚金。案件经上诉,目前在台湾高等法院审理中。(转自中央社)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