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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遗赠税新制上路 会计师提3招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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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5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郭曜荣台湾台北报导)政府调整遗赠税和烟税税率,挹注长照财源,其中《遗产及赠与税法》新制12日起生效,税率从过去的单一10%改为三级累进制。会计师建议,民众可藉由逐年赠与、隔代赠与及透过“现金”购买不动产,达到节税目标。

《遗产及赠与税法》修正案生效后,遗产总额扣掉免税额和扣除额的遗产净额,在5千万以下者课征10%的税率,超过5千万元未达1亿元者,税率15%,1亿元以上的税率提高为20%;赠与税部分,赠与净额在2,500万元以下者税率10%,2,500万元至5千万元者税率15%,超过5千万元者税率提高到20%。

由于税率提高,高所得者无法再享有过去单一10%的税率,许多人提早规划资产传承。据财政部统计,1~4月赠与税累计95亿元,达历年同期最高水准,较上年同期增幅高达60.4%,且距离全年税收目标107亿元仅差12亿元。

资诚执业会计师洪连盛表示,民众首先可透过“逐年赠与”方式,一年赠与的资产在2,720万元(2,500万加上220万免税额)之下,仍可适用10%的赠与税税率,除了适用较低税率,也可避免下一代很快就把资产挥霍光。

其次则是用“现金”购买不动产,因为不动产是由房屋的公告评定价值和土地的公告现值作为课税基础,与市价有一段差距,但会使受赠者未来出售时,被课较高所得税。上、市柜公司股票是依赠与日的收盘价课税,可思考在股价偏低时赠与。

洪连盛说,民众也可考量隔代赠与,这样可避免被课征两次的遗产和赠与税。◇

责任编辑:陈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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