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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中闵赴中如违法 教长:拒聘台大校长

教育部长潘文忠11日首度表态,若是查到台大校长当选人管中闵违法,将不会发聘书。(陈柏州/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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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4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北报导)台大校长当选人管中闵1月初选上新任台大校长,却遭指控有利益揭露、论文引用、兼职等问题,教育部至今未发出聘书,近日组成跨部会咨询专案小组,厘清管中闵赴中国大陆兼职的争议。教育部长潘文忠首度表态,若是查到管中闵违法,将不会发聘书。

潘文忠11日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专题报告“我国社区大学发展现况及推展情形”,立委黄国书问到,如果教育部查到管中闵违法,是否就不会发给聘书?潘文忠点头并回答:“是。”不过内政部部长叶俊荣也遭爆,在台大任教期间,也曾在中国浙江大学担任兼职教师。

立委柯志恩质疑,国立大学遴选委员会选出校长后,教育部并没有“驳”的法源依据。潘文忠解释,“大学法”规定,国立大学校长由教育部聘任,教育部当然要作适法性监督。柯志恩则认为,教育部如果有疑义,应该先聘任管中闵,之后有任何问题,可以请台北地检署或监察院查。

潘文忠回应,3月16日有具体、具名指陈管有28项赴中疑义,可能牵涉他的校长资格、条件。潘文忠解释,依照《国立台湾大学校长遴选委员会作业细则》规定校长资格要“具高尚品德”。

柯志恩质疑,“去中国大陆就是没有品德?”潘文忠澄清,因为赴中有法律规定,既然管中闵对这些事一清二楚,“为何不向社会说明?”

潘文忠:管应主动说明

潘文忠说,根据人事处了解,叶赴中和台大校方的差勤纪录一致。他认为,内政部长叶俊荣被质疑赴中活动,第一时间亲自召开记者会说明。各界提出管中闵兼课争议达28项,应像叶俊荣一样,尽快为自己说明。一来这是当事人的权益,二来也是公众人物的义务。

立委蒋乃辛则认为,教育部处理叶俊荣案是“无罪推定”,处理管中闵案则是“有罪推定”,行政机关应用同一套标准。立委管碧玲则主张,教育部厘清管案是“追求真理的过程”。管中闵、叶俊荣两人面对社会质疑的态度是不一样的,赞同管中闵应出面说明,“呼吁管爷,越早厘清,真理越快浮现。”

立委洪慈庸则支持教育部把事情查清楚,她说,因为社会对台大校长的期待和要求非常高,不应先让管中闵上任,之后发现问题再要他辞职。

柯志恩追问,这事还要拖多久?潘文忠说,希望4月中旬可以作出咨询意见,让管中闵之前服务过的机关有时间处理。尤其管已经是一个当选人,准备领导台大,在这么多的校长遴选当中,管有很多疑义,但一直不肯面对;教育部厘清就会被说是“(下)一道金牌”,他也很为难,希望管应该摆出担当和诚信的作为。◇

责任编辑:宇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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