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权监察罗沃启:中共强盗逻辑加诸法律

释法令港人关键权利自由失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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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4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林怡香港报导)1995年成立的香港人权监察一直关注香港各方面的人权状况,总干事罗沃启强调人权与法治息息相关,人权需要法律保障才有真正的权利。他指中共人大掌控释法权,违反《中英联合声明》,又批评中共早在《基本法》起草已埋下伏笔,以致今时香港变成人治。

1996年起,香港人权监察一直有穿着橙色制服或便服的观察员,观察较敏感或较高风险的示威请愿,以维护香港和平集会及言论表达自由。尤其是近几年七一大游行、雨伞运动期间发生多次警民冲突,都可看到身穿橙色制服的观察员。总干事罗沃启也几乎都在现场观察着。

对于现时香港的法治情况,罗沃启指,早在《基本法》起草时,中共已埋下很多伏笔,九七后几年中共还能以较宽松的方式对待,但近年来看到香港在权利、自治方面皆出现倒退。其中最明显的就是模糊香港与大陆法律的界线,“它现在的解释是用宪法,把宪法其它条文都搬出来了,而且是不对等地搬。之后告诉你,它们的才是法律解释。”

中共掌控法律解释权

他表示,香港《基本法》最终的解释权在中共人大,这已违反《中英联合声明》,“《中英联合声明》说我们是普通法的体制,大陆那套法律不用在香港。但弄弄就不是了,变成大陆那一套,甚至一国压倒两制,先有一国的宪法,然后才有本地的。加上香港的法律全是阿爷(中共)话事。”

罗沃启解释,法律包括一实体法,即是具体的法律条文,何谓合法、犯法;另一个是识别什么是法律原则,但现在这个权力由中共掌握。“我说什么是法律就是法律。释法它固然要香港法庭跟,它甚至不释法,只告诉你它对法律的理解是这样,应该如何如何。你听它的,它便不释法;你不听的,最后它便释法。所以实质上它这样讲都已经等于法律的来源。”也就是说,何谓法律、法律如何解释皆掌控在中共手中,“导致我们很关键的权利保障不了”。

他指,过往特区政府可以输官司,现在则不同了,不想输官司便找“阿爷出声”,甚至阿爷预先出声,连官司都不用打了,以致香港法律体制几乎被破坏殆尽。“所以我们的权利到最终不是法律去保障,而是阿爷有几多仁慈给你,这样的‘保障’,实际是人治,实质上跟大陆那一套没什么大分别了。但我们香港终审法院都愿意接受这样的游戏,因为都很难期望它会变成一个革命机构,去否定中央的东西。”

以言入罪 法律成工具

罗沃启并讽刺中共为了面子,搞出一套所谓的“依法办事”,“由于‘法’就是它的语言,因此就是‘依我的语言办事’,依它的意志去办事⋯⋯是阿爷随着它的政治利益、政治需要而搓圆㩒扁的所谓法律。”

近期香港发生多宗“以言入罪”的事件,如不能讲“自决”、“结束一党专政”,甚至不能预测未来,如近日港大法律系副教授戴耀廷被亲共阵营针对事件。罗沃启强调,在一国两制下人民享有言论、学术自由,他以2003年时任“前线”立法会议员刘慧卿在台湾出席研讨会时发表尊重“台湾人的意愿”的言论,遭受左派围攻、中共喉舌口诛笔伐为例,指现时中共更忌讳统独问题,再加上香港的形势,以致戴的事件令中共更加疯狂,“它本身不是法律禁止的,正常的法律不会禁止的,只有极权社会才会禁止。过往可以骂共产党,为何现在说‘结束一党专政’有问题呢?”

他批评现在香港一些有“识”之士太会讨好中共,甚至一些所谓的学者如刘兆佳之流在旁鼓吹,鸣锣开道,“我们现在面对的很大的挑战,在体制上有一个大陆政权,还有在香港有一些没腰骨、中共亲自扶植的政权,再加上一班拍马屁的人。”

强力镇压 失去下一代支持

罗沃启表示,按照公民权利或政治权利,主张独立、自治、公民投票等等,只要不涉及暴力皆是合法。但现在只要中共不喜欢,港府都可能扭曲现有的法律去检控。“由于律政司有权去进行检控,也有权进行复核刑期,当它政治不中立时,便可以用尽这些来作为其政治手段之一,作为社会控制的工具。”近年来一连串的政治事件,如双学三子、东北案,他形容“它会追到你千秋万世,搞到你要再上庭考虑加刑”。

他又说,过往普通法的法官是要维护life、limb and liberty,即是人身安全、身体免受伤害及基本的公民权利,这些现在已沦为社会控制的手段,强调所谓的“有序”,以致在目前的政治气候下,很容易扼杀港人的空间。“我们看到DQ的情况不断出现,或者人权捍卫者的行动被追究,包括学生和社运领袖。”他指当局强力镇压只会令年轻的一代越不喜欢你,“你做越多就不要指望下一代支持你,越要靠暴力镇压,香港将来就要靠防暴部队去解决、管理社会,日日都要释法。”

再看看现在立法会的情况,失去三分之二议席的把关,造成“予取予携”,“现在政府喜欢推23条,它完全可以就此推过,而且在一些很重要的、甚至基本法的修改都可以做到,所以现在我们的社会的人权保障机制,是从根本出了问题。”

中共人大释法被指冲击法治,令原应保障市民人身安全、公民权利的法律沦为社会控制手段。(Getty Images)

DQ案一地两检“强盗逻辑运用极致”

香港主权移交后经历五次中共人大释法,罗沃启认为对香港法治冲击最大,“将整套共产党任何喜欢的宪法里面选择的东西随时施加香港,或者跟你讲早已施加了、从来香港就是这样,所以根本不需要订立新的东西,很多东西根本任它讲。”

他指《中英联合声明》中港两地是不同的法体,中央的权力只能用在香港自治范围外,在特殊情况下透过基本法附件三放在香港法例中,但现在不是了,“现在强调在附件三以外,中央还可以直接立法搬过来,因为宪法是全国适用,所以不只31条,什么共产党领导都是。这种讲法很危险。”

如在DQ立法会议员议席事件中,“甚至未有判决、未有案之前,它已给你把门封了。基本上它是告诉你,你跟我讲法律?不用想了。”一地两检更加离谱,“不是释法,而是告诉你,从来都是符合(基本法)⋯⋯根本是一个贼人告诉你,他讲的什么就是法律,你听还是不听?这些强盗逻辑用在法律安排上,都是在最近去到越来越极致。”

罗沃启指原本香港施行一国两制是作为典范,透过在香港的实验可以令大陆变好,他直言“也打烂埋这些,这是很可惜的”。

人权需法律保障

说到人权,罗沃启强调是需要透过法律保障:“这是所谓enforceable,可以执行,可以强制地执行法律去维护的权利,才是真正的权利,否则只是一纸空谈。”

虽然目前人大释法、政治手段及执法偏颇,皆令法律所保障的权利变得越来越虚浮,但港人还是要继续发声,“因为是我们唯一可依赖的东西。如果连这些都不讲,就什么都没有了”。

他指政府中也还有有心人明白法治的重要性,国际社会如联合国也清楚香港的情况,如黄之锋等人的重夺公广案被加刑、议员被取消资格等。“联合国的捍卫人权者特别报告员和表达言论自由特别报告员已发出联合声明,交给中国和香港政府,在这个案件重开时已经提交,这个都看到他们的关注。现在我相信他们会陆续再去跟进的,包括之后的公约或联合国的刑期审查机制。”

他表示中共政权很在乎在国际上的面子,因此国际的施压是有效的:“所以当国际社会表示关注时,它便表现得很愤怒,用很多方法尝试阻止,用外交手段去干预。这正是证明这对它有一定压力,是它相当不喜欢的事情,也因此这类表达对它有一定的制衡。”因此香港人权法治必须与国际公约接轨,同时也要引起香港社会各方面关注,“社会上的关注、人心所向,种种不同的力量平衡在一起,才有整体的效果。”◇#

责任编辑: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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