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前陆丰公安局长被查 前两任涉毒落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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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8月07日讯】(大纪元记者洪宁综合报导)广东省汕尾市公安局副局长、前陆丰公安局长郑海陆,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于近日被审查及监督审查。

据澎湃新闻报导,郑海陆长期在汕尾市警界任职,先后担任海丰县公安局副局长,陆丰市副市长、公安局长,汕尾市公安局副局长等职。

但对于郑海陆被查的原因,报导中没有详细说明。

广东省陆丰市是大陆制毒贩毒重地,中共虽然叫喊“清查治理”,但一直不见效果。甲子、甲西、甲东三镇制贩毒相当泛滥,早就形成了原料购入、制毒、贩毒为一体的“毒品经济产业链”,而且各级官员参与其中,谋取暴利。

据报导,在郑海陆担任陆丰市公安局局长之时,他的前任陈宇铿、陈俊鹏就已经落马,均涉入毒案。

据《羊城晚报》2015年10月报导,6月30日,汕尾市公安局前常务副局长陈宇铿涉嫌徇私枉法法、受贿案在佛山中院开审。

陈宇铿于2008年8月至案发前任汕尾市公安局副局长,其间2009年9月至2011年9月,兼任陆丰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2014年3月,陈宇铿被立案调查。

公诉机关指控内容显示,陈宇铿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共计219万元(人民币,下同),港币94万元及翡翠吊坠两块。

陈宇铿的受贿事实共有7大项,其中在陆丰“8·12”毒品案中充当毒贩“保护伞”的指控最受关注,这也是他东窗事发的直接原因。

陈宇铿被调查后,2014年4月,汕尾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陈俊鹏也被立案调查。汕尾市官网显示,陈俊鹏于2011年接替陈宇铿担任陆丰市公安局局长职务,陈俊鹏之所以能当上公安局长,也是靠陈宇铿换届时推荐的。2013年7月,陈俊鹏从陆丰市公安局局长职位调到中级法院任职。

据佛山市检察院指控,陈俊鹏除了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166万元、港币20万元之外,还涉嫌窝藏毒资。

2012年中秋节前,林雄(大毒枭“林凯永”的父亲)因为涉窝藏毒资案(2011年的“8·12”毒品案)被抓,其女儿200多万元的存款被冻结,吴俊强(另案处理)请托陈俊鹏帮忙解冻,并送给他港币5万元。

此外,陆丰禁毒大队中队长郭某,于2014年1月被“双规” ,其涉嫌伙同早前被抓的博社村党支部前书记蔡东家贩毒。

这些落马官员除涉贪腐,在他们任内,正值中共前党魁江泽民残酷镇压法轮功时期。

据海外明慧网报导,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汕尾地区就有因修炼法轮功的大批学员被抄家、勒索、恐吓、洗脑迫害,甚至遭非法劳教、判刑等。其中林昌、张乃也、卓丽华、黄淑源等数位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一些在公检法系统任职并参与迫害法轮学员的官员难逃罪责。#

责任编辑:李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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