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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女澳洲打工被迫当性奴 外交部:去年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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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2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李怡欣台湾台北报导)8台女赴澳洲打工度假,被农场主胁迫当性奴,换取住宿和生活费用长达六个月。中华民国外交部5日表示,这是去年案例,当时这群国人没有和外馆联系。提醒国人打工度假要保持高度警觉,保障自身权益。

澳洲工会联盟(United Workers Union)消息指,日前有8名台湾女背包客,持工作签证到澳洲南澳河地(Riverland)一处农场打工,负责摘水果,农场负责人兼房东,仅支付时薪约新台币334元工资。但要求每周支付约2503元台币房租,另外付417元网路费、521元租车费。由于打工薪水不够支付上述费用,该名负责人要求她们提供“性服务”来获取更多工时,为了工作机会,台女隐忍6个月,最后向上投诉。

对此,外交部发言人欧江安表示,据外交部了解,这是去年案例,当时案发的国人并未和澳洲代表处联系,目前人都离开澳洲,外交部和驻馆会持续向澳洲方面表达关切,并进一步了解案件详情。欧江安提醒,发生事故要联系外馆,也可向澳洲“平等工作监察署(Fair Work Ombudsman)”及“平等工作委员会(Fair Work Commission)”申诉。

关于青年到海外打工度假,外交部宣导“7不5要”原则,不非法打工、不逾期停留、不从事危险活动、不超速、不酒驾、不疲劳驾驶以及不收来路不明包裹或邮件。“5要”:要记得出国登录、要与家人保持联系、要购足医疗及伤害险、要注意职场安全及遵守当地法律与交通规范。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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