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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照网路贩售防蚊挂片 台最高可罚30万

环境用药3不原则。(袁世钢/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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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5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环保署化学局16日公布“2018年环境用药查核计划”成果,其中违法案件多为新样态的网路广告,多属未取得环境用药许可证的民众,在网路电商平台进行广告贩售未经许可输入的日本防蚊挂片,可依《环境用药管理法》处6至30万元罚锾。

化学局局长谢燕儒表示,去(2018)年查核环境用药违规案件,包含无照网路广告、未经许可输入之伪药、标示不实及有效成分含量超标等四项,其中特别针对违法网路广告进行宣导,无照的民众不可私自贩售环境用药,包含防蚊液、蟑螂蚂蚁药等,若民众从国外购买环境用药带回台湾,请勿透过网路电商平台自行贩售,违者将依法开罚。

化学局局长谢燕儒 。(袁世钢/大纪元)

 

未经许可输入之防蚊贴片。(袁世钢/大纪元)

谢燕儒强调,目前仅针对贩售业者进行裁罚,并呼吁民众应遵循不刊登、不乱买、不推荐的“3不原则 ”,消费者切勿在网路上购买无照业者所贩售之环境用药,即使是有照业者,也须留意商品是否有许可证字号及中文标示。化学局副局长陈淑玲表示,对于首次不小心触法的民众,各地方环保局可依据情况做裁量或劝导。

化学局局长谢燕儒进行伪药说明。(袁世钢/大纪元)

化学局表示,针对违法网路广告,去(2018)年已办理108场教育宣导活动,共计约2万人参与;订定期邀请网路电商平台业者召开座谈会,请业者配合告知会员相关法规规定,并使用系统及人工审查协助下架违法广告。化学局表示,业者可协助向主管机关提供违法刊登者资料,并提供关键字查询平台给业者查询筛选。

《斯德哥尔摩公约》列管的持久性有机污染化学物质“灭蚁乐”。(袁世钢/大纪元)

另外,化学局指出,查获未经许可输入的伪药中,有8件成分含有《斯德哥尔摩公约》列管的持久性有机污染化学物质“灭蚁乐”。谢燕儒强调,因其成分不合法、卖家也未经许可,在海关即被查获,市面上并未贩售,请国人放心。◇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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