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议员提“禁烧国旗”法案 川普:全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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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6月16日讯】(大纪元记者李言综合报导)美国国会共和党议员于周五提出一项新的修正法案,再次呼吁禁止焚烧美国国旗。川普(特朗普)总统发表推文,对该法案表示支持。

据福克斯新闻报导,美国国会议员于周五(6月14日)再次提出保护国旗法案。该法案在参议院由来自蒙大拿州的史蒂夫·戴恩斯(Steve Daines)和来自北达科他州的凯文·克拉默(Kevin Cramer)参议员发起;在众议院由来自阿肯色州的众议员史提夫·沃麦克(Steve Womack)发起。

该法案呼吁修改美国宪法,以便国会拥有“宪法授权——禁止亵渎美国国旗的行为”。戴恩斯表示,“美国国旗是自由的象征 – 它应该永远受到保护。”

“值得为其一死的国旗就是值得保护的国旗。”克拉默表示,“增加宪法修正案以保护这一自由的象征,并不是对另一项宪法修正案的攻击。相反,它是对我们国家所代表的统一原则的肯定。”

该法案已经得到川普总统的赞同。总统在周六的推文中写道,“参议员史蒂夫·戴恩斯提出强烈禁止焚烧美国国旗修正案,我全力支持。没说的!”

 

该修正案的提出是必要的。有关国旗保护的法律在美国经历了一个逐步演变的过程。美国现行联邦法律禁止以任何形式亵渎国旗,但在实际案例中,最高法院曾裁定:焚烧国旗是一种受第一修正案保护的言论自由。

烧国旗被看作亵渎爱国人士

“美国兵团”爱国教育和青少年分部主任马蒂·贾斯蒂斯(Marty Justis)曾指出,焚烧国旗的做法和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言论自由毫无关系。他说:“我们把这种焚烧国旗,更恰当地说是亵渎国旗的做法,看作是一个行动或行为,它可以被看作是人群中发出的一声呼喊或尖叫,而不是人与人之间正常的通讯方式。

贾斯蒂斯认为,宪法第一修正案不是用来保护行动自由的,而是用来保护言论自由的,焚烧国旗绝不能被看作是一种言论表达。

贾斯蒂斯还指出,国旗表达了对那些效忠国家,为国捐躯的人士的敬意。这些爱国人士为国家做出了巨大的牺牲。亵渎国旗,也就亵渎了这些爱国人士的尊严以及对他们的怀念之情。

1777年6月14日,美国国会通过一项决议,确定了美国国旗。美国国旗由13条红白相间的横条以及13颗以蓝色衬底的白色五角星组成,因为美国建国之初只有13个州,后来才陆续有更多的州加入联邦。现在的美国国旗已经从原来的13颗星星增加到50颗,代表美国一共50个州。

新的修正提案于周五的6月14日推出。这一天是美国国旗日——巧合的是,这一天也是川普总统的73岁生日。

责任编译:李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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