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电视台前台长被控五项罪 涉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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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7月29日讯】中共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前党委书记、台长赵春涛日前出庭受审。赵春涛被指控受贿(327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包庇纵容黑社会组织、单位受贿、故意伤害等五项罪。

据财新网7月29日报导,赵春涛案于7月22日、23日、29日审理。57岁的赵春涛2018年8月落马,于2002年4月任中共内蒙古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2010年9月出任中共内蒙古电视台台长,2014年1月至任中共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

赵春涛被指控利用担任内蒙古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内蒙古电视台台长,内蒙古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等职务便利,进行钱权交易,收受贿赂合计327万余元,涉及在工作安排、合同履行、业务承揽等方面以权谋私。其中还以内蒙古电视台的名义在签订、履行合同中收受巨额回扣124万元,赵分得10万元。

同时,赵春涛还有393万余元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

此外,赵春涛还被指控指使他人实施故意伤害行为,致一人轻伤;阻挠、干扰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调查工作,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的活动等。

内蒙古纪委监委5月的通报称,赵春涛公权私用、搞团团伙伙,权钱交易,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利用黑恶势力打击报复举报人。

赵春涛与其前下属、内蒙古电视台前中部记者站站长苗迎春,早在2006年结成利益联盟。苗迎春在2019年7月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被指控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诬告陷害罪,故意伤害罪等八项罪名。

赵春涛曾要求苗迎春安排手下殴打与其有隔阂的肖某,肖某为分管电视台文体娱乐频道的总监。2002年,时任内蒙古电视台副台长赵春涛与其产生矛盾。肖某遭被架空职务,被停发工资等报复。2018年元月,两人再次发生了争执。

判决书显示,其后赵春涛指使苗迎春教训肖某,给苗迎春提供了肖某的照片、车号等相关资料。2018年1月23日,苗迎春安排数名手下,将肖某殴打致轻伤二级。

2017年7月,苗迎春被举报搞房地产开发、新闻敲诈、侵犯群众利益、豢养黑社会打手等,赵春涛则利用职权干涉对苗迎春的调查;在苗迎春被立案审查后,依然协助苗迎春家人对抗调查。苗送给赵春涛30万元资金供其谋求升官。

责任编辑:庄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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