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团体提出先修夫妻财产制再让通奸除罪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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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9日讯】疑似璩美凤遭偷拍隐私光碟新闻爆发之初,有妇女团体提出通奸除罪化诉求,引起大众激烈辩论。今天妇女新知基金会等团体再联合举行记者会,更完整地要求﹁通奸除罪,配套在先﹂,呼吁立法院全面修法,如果一定要有先后顺序,则应先修民法夫妻财产制,再让通奸除罪。

据中央社报导,妇女团体在提出通奸除罪化诉求后,引发正反两面评价,反对者认为现行法律对相对处于经济弱势的妻子缺乏保障,一旦通奸除罪更不利于女性;也有人质疑一旦不处罚婚外性行为,将对现行婚姻制度带来重大冲击;甚至有妇女激动地告诉妇女团体,如果修法成功,将不惜在法务部前自杀抗议。

为完整回应大众的疑虑,妇女新知基金会、晚晴协会、台北市妇女新知协会、台湾女人连线和女权会今天联合召开﹁平权+ 除罪,向劣质婚姻说再见﹂记者会,完整阐述妇女团体的主张。

晚晴协会监事吴月珍指出,配偶抓奸的目的有一大部分是为了在离婚后拿到赡养费或挽回感情,但是抓奸后要上法庭,双方在法庭上什么难听的话都说了,根本无法好聚好散。

妇女新知基金会常务监事尤美女也说,要透过通奸罪挽回配偶的感情,无非是缘木求鱼。如果一定要透过国家法律保障,还不如加强对个人财产的保障,因为没有感情的婚姻,留着又有何用?

作家平路更是呼吁破除传统﹁公主与王子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的观念。她认为,单一的婚姻制度是社会控制的一环,将通奸作为刑罚更是廉价的社会控制,婚姻只是一种契约行为,大家应该认知到婚姻有出各种状况的可能。

妇女团体一致认为,通奸除罪化是正确的目标,但是面对不平等的离婚与夫妻财产法制,应该先通盘考虑各方面权利的保护。妇女新知基金会监事苏芊玲表示,立法院应该要针对相关问题进行全面修法,如果一定要有先后,妇女团体都同意必须先修改现行夫妻财产制,再进行通奸除罪化。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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