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京都议定书”或延伸至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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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日讯】环境运输及工务局长廖秀冬昨日透露,已向中央提出申请将联合国“京都议定书”延伸至香港,让香港肩负延缓全球暖化的国际责任,但暂时仍未决定是否跟从条约中“工业先进国”的减排目标。本港两间电力公司将是主要削减排放温室气体的对象,她相信进一步采用再生能源是未来减排的大方向。

已向中央提出申请

廖秀冬说,中国作为签署国,毋须跟从公约目标,若将公约延伸至发展水平有别的香港,但香港又非联合国成员,应否跟从公约“附件一”的工业先进国的减排目标,暂时未有定论,不过,若要跟从有关目标,“对香港来说会很辛苦”。

据明报10月2日报导﹐联合国至今没有要求香港要跟先进国的目标,不过,香港本身亦希望定出一个减排目标,香港现时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已控制在1990年水平,但至于目标多少,则要再商讨。她指出,香港未来主要的减排目标是发电厂,而发展再生能源是一大方向。再生能源是指自然提取、用之不竭,但不损环境的能源,如风、太阳能等。

香港的温室气体八成是二氧化碳,现时二氧化碳的人均排放量是每人每年5.2公吨,当中六成多来自发电厂,主要因为两间电力公司近半的发电量是透过烧煤产生,其余两成多来自交通运输。

港人忧加电费

根据“京都议定书”的规定,被公约列为附件一国家的工业先进国须于2008至2012年,以1990年为基准,削减温室气体排放5.2%。中国虽然是全球第二大温室气体排放国家,但由于并非附件一国家,故无须定出目标。

中国于早前的南非世界峰会中宣布确认“京都议定书”,减少国内的温室气体排放,消息引起港人关注,因为香港一旦跟从,会带来加电费的压力。

绿色力量行政总干事文志森指出,若按现时两电的利润管制计划,批准电力公司以发展再生能源的投资作为资产之一,则利润可随之增加,电力公司可加电费﹔但若政府趁利润管制的中期检讨加入条款,要求两电逐步增加使用再生能源,否则政府有权将再生能源发电批予其他公司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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