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重建基金赔付经营不善金融机构八百多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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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11月18日讯】台湾财政部金融局长曾国烈今天向民进党立法院党团表示,依照会计师评估结果,金融重建基金对经营不善的金融机构赔付总金额为新台币八百九十八亿三千六百万元,不过承受三十六家有问题农渔会信用部的银行,不致影响稳健经营。

据中央社11月18日报导曾国烈在“金融重建基金处理四十四家农渔会信用部、信用合作社之详细处理情形报告”中指出,金融重建基金秉持“安定金融秩序”、“确保存款人权益”、“金融服务不中断”及“社会成本最低”四原则,针对经营不善的农渔会逾期放款、不良放款及承受担保品等评估资产后,由中央存款保险公司会同台湾银行、合作金库、土地银行四行库全面进驻辅导有问题的农渔会,防范这些金融机构资产品质恶性贬落。

曾国烈强调,农渔会信用部仅是农渔会的一个部门,并非独立的法人,而金融重建基金管理委员会为明确划分信用部与其他部门的财产归属,依据“金融机构合并法”作为划分信用部财产与非信用部财产的认定标准。

他表示,划分农渔会财产的原则包括以农会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帐列信用部的财产虽登记于农渔会名下,但信用部让与银行时,因该等财产已由银行依会计师评估金额价购,因此农渔会应将该等财产移转登记予银行。

其次,如果农渔会建物与土地分别由信用部与其他部门列帐者,可以租用、买卖或交换方式办理,以利继续营运或产权完整,至于建物或土地由其他部门无偿移转至信用部者,除信用部营业所必需者外,其余部分得无偿转回其他部门,而其他部门如能举证显以不相当价格出售予信用部者,以原价格加计利息转回其他部门。

此外,为了化解四十四家经营不善基层金融机构员工的抗拒心理,财政部已商洽承受银行同意副理级以下员工全部留用,截至八月底止,也有七家承受银行对农渔会信用部员工继续留用,比例达百分之五十七。

曾国烈还指出,目前金融重建基金处理的三十六家农渔会信用部,政府对于后续农渔民融资问题相当重视,财政部已协调银行应依据农民产销过程中,所需周转金与特殊还款时间,拟定推展农业贷款计划,例如稻米由拨种至收割,应使农民可以配合产销时间,弹性借款与还款,以满足农作所需的周转金贷款需求。(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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