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启诚律师谈侨胞汇款与银行秘密法令之关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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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30日讯】孙启诚律师谈侨胞汇款与银行秘密法令之关键点
【本报纽约讯】根据银行秘密法规,汇款超过3000元就必须提供ID(身份证明)﹐此法令包括现金汇款与支票汇款都在内。银行有责任对汇款存档保留5年。根据此种情形,汇款一般如未超过3000元﹐就不需提出身份证件。但银行秘密法规另一条规定﹐如汇款人意图逃避法令,则行为本身构成违法。如汇款4000元﹐但为免提供ID证明﹐将4000元分成二次汇款﹐则虽然每次低于3000元﹐但已构成抵触法令。有时汇款人有意试试是否可通过﹐如其故意违反﹐纵使汇款通过﹐则除银行要保留汇款纪录5年之外﹐仍需另外呈报政府。如此一来﹐则比银行只将汇款单保留5年是注目多了﹗此是关键点。
其次,有很多人无身份证明,如有 4000元或 8000元,则不能汇款吗?孙律师说﹐并非如此!无身份之人可委托有身份人代办汇款。
再说,国宾认为一般客户辛苦赚来收入,非法律针对的洗钱的人。所以国宝对客户超过3000元者﹐告知提供ID,以避免银行必须向政府呈报。
孙启诚律师呼吁侨胞如有ID,则不必犹豫提出。如确无身份则国宝仍有通融办法帮助客户开户口﹐户口成立后就可代替ID。除此以外,无身份之人如汇款超过3000元,也可找有身份代理人代为汇款。根据法律规定而做,不会引起政府无谓的嫌疑。对代理人毫无牵连关系,因为在国宝申请书上己注明是代理人﹐并写明汇款人名字,表明此汇款是代理的。如此,则汇款人与代理人分得清清楚楚﹐对收款人也无错误。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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