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艳芳舞伴非礼囚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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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4月17日讯】曾在歌星梅艳芳告别演唱会中伴舞的一名前无??Y电视舞蹈员,涉嫌夜半时分闯入曾患精神病的女租客房间,钻进被窝强吻及抚摸对方胸部及臀部,并将手指插进其下体肆意非礼,前日在高等法院被裁定非礼罪名成立,法官昨日判刑时认为本案严重,令一名精神康复者在最安全的地方被侵犯,判被告入狱一年。

据太阳报4月17日报导﹐暂委法官张慧玲于判刑时指出,被告干犯的非礼罪行十分严重,尤其事主是一名需要别人照顾的精神病康复者,虽然事主曾向被告表示好感,但被告却擅进其房间,令事主在最安全的地方受到侵犯,相信对事主精神造成一定影响,即使被告只因一时冲动才犯案,并非深谋远虑及早有预谋,但被告曾有刑事纪录,加上他否认控罪,故判监一年。

现年三十五岁的被告王炳龄,原被控一项企图强奸罪,陪审团裁定罪名不成立,但裁定交替性控罪的非礼罪罪成,被告兄长于庭外声言裁决不公平,但未决定会否上诉。

案发去年一月十四日,曾患有精神分裂症的四十岁事主与被告租住同一个单位,各占一间房,事主供称被告于凌晨突然闯入其房间,钻进被窝要求揽抱,强吻及伸手入衣服内抚摸其胸部、下体及臀部,被告更问她“舒唔舒服”。

稍后被告紧捉事主右手,要求她抚摸被告下体,再褪去事主的内裤,试图将阳具插入其阴道,惟事主不断移动身体,被告未能成事,更在离开前与事主“勾手指尾”,吩咐事主不要泄漏事件。

被告自辩时指称当日向事主示爱,他认为事主“做老婆就一流”,案发当晚被告进入事主房间闲谈,被告向事主表达爱意,然后跟事主接吻,当被告抚摸事主胸部时被拒。事主反问“怕唔怕有BB,不如结婚先”,被告则表示二人刚开始发展恋情,待储蓄充足金钱后再打算,事主随即以脸向墙壁睡觉的身体语言回应,被告离开房间,事主翌日向社工透露揭发案件。

被告王炳龄早前向记者坦言,自己在娱乐圈打滚十多年,曾经有过光辉的过去,包括跟随当红歌星走埠,例如谭咏麟、张国荣及梅艳芳,而在九一年的梅艳芳告别演唱会更担当伴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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