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万户僭建港府束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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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8月12日讯】楼宇僭建物问题困扰本港多时,政府在过去二十年一直束手无策。屋宇署虽在两年前加快清拆工程,但全港至今尚有七十多万户僭建物,且每年有新增数目。港府软硬兼施,包括加强人手检控及巡查,并推出七亿元贷款基金供业主维修住宅,但始终未能解决僭建问题。

据太阳报8月12日报导﹐本港由前年至今,先后发生多宗旧楼石屎剥落或檐篷倒塌的伤亡意外,公众非常关注这种犹如城市炸弹的僭建物问题。屋宇署过去一年虽加快清拆僭建物,数目较前年大幅上升十倍,但以每年清拆三万户僭建物的速度计算,就算僭建物的数目不增加,估计最少仍要二十年才能清除全港僭建物。

专责处理僭建问题的屋宇署,在过去二十年由隶属于屋宇地政署,演进至一个独立部门,经历多任署长,曾先后推出多次宣传和执法行动,但是始终未能有效促使业主正视楼宇维修,以及清拆僭建物的问题。
3%违规业主被检控

根据现行法例,屋宇署可以向僭建户发出清拆令,要求业主在指定时间内清拆有关的僭建物。如果业主拒绝清拆,屋宇署可以代为清拆,然后向业主索取有关费用,但不少业主不但罔顾清拆令,对屋宇署事后索取费用的要求亦置诸不理。屋宇署现时只能控告该等业主违反清拆令。

资料显示,每一百名接到清拆令的业主,最终有三名业主因无法履行命令而被检控,平均罚款三千三百元。
拟七年清拆30万个

该署鉴于现有法例和措施不足,曾考虑推出新方案,针对拒绝维修或清拆大厦僭建物的业主,对其物业“钉契”,令楼宇无法出售,直至清拆僭建物或支付由政府代为清拆僭建物的工程费用为止,但由于新方案影响广泛,至今仍在政府内部进行咨询,虽然署方期望可以尽快修订法例,但估计仍需一、两年时间。

屋宇署有见及此,已在检控及巡查部门增加三成人手,加强有关工作;并且订出七年清拆僭建物计划,将大量清拆工程外判,期望在七年内完成清拆三十万个僭建物。(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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