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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调查官收贿500万吃润寅诈贷案 检方求重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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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8月24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综合报导)检调侦办润寅诈贷案,意外查出在押的前调查局润寅北市调处调查专员郭诗晃,涉嫌透过白手套、有富建设董事长洪村骞向润寅负责人王音之收贿500万元,放水吃案。台北地检署24日依涉违反《贪污治罪条例》起诉郭诗晃,并因他破坏人民对调查局的信赖,建请法院从重量刑。

检调指出,调查局于2016年间早已察觉润寅贷款状态有异,因此秘密委托台北市调查处调查,而时任台北调查处调查官的郭诗晃被指派追查润寅时,因约谈润寅员工使王音之有所警觉。王音之为躲避调查而有意透过洪村骞行贿,并透过认识郭诗晃的有富国际公司李姓开发部经理牵线。

郭诗晃起初还以讯息向李男婉转拒绝收贿,但洪村骞于2017年4月6日前往郭诗晃住家会面时,拿出一个装有500万元现金的水果礼盒,要求郭诗晃收下后不要再追查润寅案。而郭诗晃不但当场收下贿款,还要求洪村骞向调查局高层关说人事案,协助他升官。但最后郭诗晃并未被升等,润寅诈贷案去年6月曝光后,他并于今年1月间退休。

郭诗晃收贿后,明知润寅的交易有问题,却未积极调查,迟至2018年11月间才以证人身份传唤王音之等人应讯,并于2019年1月间泄密,要求李男通知王音之补提证据,最后将全案以“查无具体不法事证,同意改列资料参考”为由,将全案等同签结;事后再透过李男回报王音之、洪村骞结案。

检方指出,由于洪村骞是先拿现金行贿郭诗晃,王音之事后才开了2张250万元的支票给洪村骞,并以“调查局郭”署名纪录在润寅账册内。检方查出这笔纪录后,王音之随即供出行贿过程,检方因此将王音之转为污点证人,适用《证人保护法》,请求法院轻判。

而原本在应讯时否认犯案的洪村骞,最后才说出协助润寅行贿的经过,并一再请求检方让他弥补过错,也愿意以高额的缓起诉金补偿社会;检方因此给予洪村骞缓起诉处分,并要求他支付6千万元缓起诉金、接受法治教育课程12小时。协助行贿的李男也因坦承犯行,获缓起诉1年,但须支付公库120万元缓起诉金,接受法治教育课程16小时。

至于郭诗晃因始终否认犯罪,检方考量行贿者都已认罪,也有支票纪录等证据,因此以违背职务收贿罪、泄密罪起诉郭诗晃。检方也痛批,郭诗晃为了一时贪念而图谋金钱和升官利益,欺上瞒下、中饱私囊,且未见悔悟,破坏人民对调查局的信赖,破坏国家法纪,因此请求法官重判。◇

责任编辑: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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