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荣铿反驳香港无三权分立言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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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0年09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叶依帆香港报导)日前,高中通识教科书经教育局“专业咨询服务”审阅后,新版书介绍香港法治时,删去或修改“三权分立”内容。教育局局长杨润雄周一回应时称,“在香港没有三权分立”。昨日,特首林郑月娥表示,支持杨润雄的说法。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批评林郑不尊司法机构,强调香港各级法院,自始至终都在行使“三权分立”的宪制原则。

郭荣铿表示,对重要的宪制原则在香港消失感愤慨,“在过去,无论司法界、法律界以致终审法院等,都一直秉持‘三权分立’这一重要的宪制原则,从来也未放弃,也都没有说过香港没有‘三权分立’的。”

他引述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港大法律系教授陈弘毅早前的文章,文章提到香港特别行政区“三权分立’的司法视角,“证明各级法院自始至终都以“三权分立”为最基本的《基本法》背后的法律原则’,“也都是香港的法律制度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

郭荣铿还引述终审法院就2002年刘昌案的判词表示,“终审法院自始至终都确认《基本法》中存在、也同时包含‘三权分立’这一重要原则。”他强调,香港的“三权分立”是指行政权力、立法及司法三权分开。

他解释,在过去20多年,香港法院一直秉持“三权分立”,原因是香港实施《普通法》,“三权分立”是《普通法》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则,“法官判案时,尤其在司法复核公共象征案件中,一定引用‘三权分立’这一重要的宪制原则。”法院在有关香港的人权案件、特区政府所作出决定的案件,以及某些法例是否合宪等案例的判词中,都引用过“三权分立”的原则。

针对政府去年10月5日实施《禁止蒙面规例》(俗称:禁蒙面法)的司法复核,将于11月底在终审法院进行审理。郭荣铿指,这一案件,“其中一个重要论点是关于‘三权分立’”。◇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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