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大学生会宣布解散:“中大人有缘再会”

人气 31

【大纪元2021年10月08日讯】中大学生会7日于Facebook上发表声明宣布解散,并感谢中大同学及社会各界多年来的同行,“中大学生会虽已解散,但中大人仍在。” 声明指,多年来,学生会坚持民主自治、员生共治与书院联邦之精神,为同学、为大众谋福祉。

然而,自今年2月以来,校方宣布停止代收学生会会费,并要求学生会向政府独立注册,自行承担法律责任。惟咨询法律意见后,大律师建议学生会“不需要”独立注册。若顺应法律意见,学生会五十年之历史恐终于此朝;否之,学生会则难以自处的两难。

有鉴于此,为同学最大利益着想,学生会联席会议接纳学生会代表会全体代表请辞及解散中大学生会之议案。自此,历51届,坚持由民主程序产生的中大学生会,成为历史。

文末,声明感叹“无可奈何花落去,似曾相识燕归来”,并感谢中大同学及社会各界多年来的同行。“中大学生会虽已解散,但中大人仍在。”

中大校方表示,于过去8个月期间一直与学生会保持双向而有序的沟通,建议学生会按照社团条例或公司条例进行注册,以确保学生会能够依法运作。

校方对学生会最终决定主动解散,感到遗憾,又感谢学生会代表会在过去数月期间就学生会未来路向进行的建设性对话。在过渡期间,中大学生事务处将处理以往由学生会负责的相关服务。

中大学生报指声明与审议内容有出入

《中大学生报》晚上发声明回应指学生会只是“停止运作”,没有解散。《中大学生报》指,中大学生会代表会(代表会)在 9月10日,在联席会议上通过的议案内容如下:“联席会议接纳中大学生会代表会全体代表请辞,中大学生会即时停止运作,议案自代表会职员会公布起生效”。《中大学生报》解释,全体代表辞职情况下,代表会无法发挥其在学生会内最高立法、监察及民意代表机构的角色,因此学生会无法运作。

《中大学生报》表示,议案与学生会及校方声明内容有出入,内容不同的原因他们就无法得知,但唯一确定的是“解散”并不等于“停止运作”。“解散”一词隐含更深远的影响——学生自治不复存在,学生会属下组织将交由学校接管。可预见到的是,其它中央组织、属会、系会所面对的监察与行政机构,将变成打压学生会的校方,违背了学生会一向自诩的“民主自治、员生共治与书院联邦之精神”。《中大学生报》又表示,昨日曾就学生会设施询问校方,得到的回应是“由于学生会已解散,之前属学生组织的地方应交还大学”,可见“解散”一词带来了实际威胁。另一方面,“停止运作”则代表学生会现为架空状态,架构仍然存在,因此校方没有干预学生会事务的权利,更不可能取缔学生会的角色。

他们强调,并非反对是次联席会议所通过的辞职议案——辞职为个人决定,而目前形势也足以作为辞职理由。但他们反对的是将“停止运作”决定表述为“解散”。表示解散学生会关乎全体中大学生利益的议案,需以全民投票方式决定,根据《会章》第三章第八及第九条,全民投票为全体基本会员施行其选举、创制、罢免之唯一程序,全民投票之议决案为本会之最高决议。《会章》并无任何条文指使解散学生会的正当程序,但中大学生在如此重大、影响自身利益的事宜上,应有表述意见与决策的权利。◇

责任编辑:李薇

相关新闻
【更新】逾7万人参加双罢集会 警射胡椒喷雾
曾建元:普世人权消失,爱党者治港登场
【役情最前线】华大基因流动站被叫停
【珍言真语】卢俊宇:用选票继续为港人发声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