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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员盗领案再爆3起 金管会裁罚3家银行共2千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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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12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侯骏霖台湾台北报导)金管会28日一口气公布三件银行裁罚案,3家被裁罚银行包括中信银、永丰银、板信商银,分别开罚1,400万元、400万元、200万元,总计裁罚金额高达2,000万元。

金管会公布裁罚最大案为中信银,银行局副局长童政璋表示,中信银两家分行理专都出现和客户有异常资金往来,南中坜分行一名管姓理专3年间利用人头账户移转资金,受影响客户数达35人,所涉金额达1.9亿元;另一名石牌分行叶姓理专,也在2年期间与客户有异常资金往来,影响对象17人、所涉金额4,686万元。

童政璋说,石牌分行是因为新上任经理,要加强检视理专及客户财产往来,叶姓理专自觉会东窗事发,自行向银行自首。他说,这次案件较难查核的原因,主要是理专利用多层次汇款制造金流断点,并运用行内外的人头账户汇款。

金管会认为,资金往来部分交易是透过中信银数个人头账户进行资金移转,但该行警示讯息未能审慎查核,异常机制并不完善,导致未能及时发现异常交易,依违反《银行法》第45条之1第1项规定,处以1,400万元罚锾,目前该案正在起诉当中。

中信银说明,此裁罚案为理专私下与客户有不当资金往来,并涉及私人投资纠纷,本行发现后立即通报主管机关与司法单位,另一方面,也同步联系受影响客户以保障其权益。

第二案是永丰银接获客户反映账务异常,在清查后发现江姓前行员有挪用客户款项的情事,包括利用外出开户对保时,未交付客户的存折、金融卡及网银密码函,以及家里急用挪用客户资金,违反期间在2020年8月至2021年1月间,受影响户数为5户,所涉金额约312万元,其中挪用客户款项约249万元。

童政璋指出,该行员不到30岁,其实还在试用期的阶段,但由于银行给予过高的业绩目标,造成新进行员出现不合常规的行为,甚至自行掏腰包帮客户代缴房贷寿险,希望能撑过适用期,并与客户间私下有借贷关系。

童政彰强调,“银行业应该要痛定思痛”,银行在考量业绩目标的合理性,也要顾及员工的可达成性,避免行员为达到业绩产生道德风险,金管会考量永丰银行是短期内“再犯”,去年初也发生理专弊案被罚千万元,故加重罚锾到400万元。他提醒,银行对新进行员应先建立诚信文化,而不是直接订出高度的业绩目标,银行有必要加以匡正。

第三案是板信商银嘉义分行,出现有资深行员利用客户预先交付的空白单据,包括拨款、取款、汇款申请单,3年期间私自代客户申请7笔贷款,并转账汇自第三人存款账户,挪用金额为448.5万。

这项案件是客户反映贷款金额不符,银行调查后才爆发,涉案期间连续4年,内部稽核都没有察觉,但金管会考量板信银行有主动通报,因此处以罚锾200万元。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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