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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法三读 山老鼠最高罚2千万

立法院会4月20日三读修正通过《森林法》部分条文。图为立法院副院长蔡其昌敲槌通过。(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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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4月20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为有效吓阻山老鼠盗伐林木,窃取红桧、扁柏等贵重木材,立法院4月20日三读通过《森林法》修正案,未来山老鼠将面临100万元以上、2千万元以下罚金,此次修法也将赃物与窃盗行为分别独立开罚,并将盗伐“贵重木”加重惩罚。

现行《森林法》规定,窃取森林主、副产物,收受、搬运、寄藏、购买或媒介赃物者,处6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30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金;即“窃盗”与“赃物”两种行为以相同罪刑论处,与《刑法》体例不同。

提案修法的民进党立委赖瑞隆认为,政府虽已大力执法也曾修法,但在有利可图的情况下仍难以阻绝;过去《森林法》的规定,除判处有期徒刑外,是“并科赃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金”,但法院在判处罚金的计算赃额时,采计的是不含各种加工运输成本的“山价”,而不是市场上贩售图利的“市价”,这之间可能有数十倍的价差,使得盗伐案件仍有利可图。

赖瑞隆表示,盗伐案件虽然有减少,但山老鼠组织分工与犯罪手法却愈来愈专业,希望透过修法让不法盗伐除了没收不法所得外,还要面对高额罚金,以达到吓阻不法、保护台湾珍贵林木与生态之目的。

立法院三读条文明定,将原来以赃额倍数计算罚金数额的方式,修正为明定罚金;违反《森林法》第50条第1项、第2项,而有结伙两人以上或为此雇用其他个人的罪行,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科100万元以上、2千万元以下罚金。

此外,这次条文还增列针对“贵重木”加重刑期二分之一,贵重木包含农委会所公告的红桧、台湾扁柏、台湾肖楠、台湾杉、香杉、台湾红豆杉、台湾榉、乌心石、牛樟、台湾檫树、黄连木、毛柿等12种树种。◇

责任编辑:唐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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