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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人权会提CRPD评估意见 陈菊:将设监测机制

国家人权委员会15日针对“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CRPD)第二次国家报告”,提出独立评估意见。(袁世钢/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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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1年09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台北报导)台国家人权委员会15日针对“身心障碍者权利公约(CRPD)第二次国家报告”,提出人权会成立以来的第二份独立评估意见;其中更以专章的方式,点出疫情下台湾防疫措施对障碍者的忽视情形。人权会主委陈菊也宣示,将设立独立监测机制,促进国际人权公约在台湾落实。

陈菊指出,疫情不仅使这份独立评估意见延后2个月发表,也对身心障碍者生活造成不利影响,因此其中也以专章的方式,呈现政府各项防疫措施对他们的忽视情形,包含原本机构式、社区式和居家式的服务都暂停,听障者在居家办公时也无法透过网路加入视讯会议等,在配套措施不足的情况下,对障碍者和家属造成很大压力。

陈菊也提到,CRPD中有一项重要原则是“合理调整”,指在不造成过度负担的情况下,政府机关或雇主有义务依照身心障碍者个别需求调整既有标准,让他们与其他人有同样的公平机会,与过去的“无障碍”概念有很大不同,但我国目前除了《监狱行刑法》、《羁押法》之外,若干法令都尚未纳入这项重要原则。

人权会主委陈菊15日宣示,将设立CRPD独立监测机制,促进国际人权公约在台湾落实。(袁世钢/大纪元)

此外,陈菊表示,独立评估意见中所列的许多问题,由于涉及跨单位及预算编列等因素,导致长久以来都无法解决,以校园无障碍环境改善为例,虽然从1997年就以《身心障碍者保护法》(现已修正为《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规范,《特教法》2013年修正时也明确要求,但25年来都没有改善,有的学校迄今连电梯都没有。

陈菊强调,这份独立评估意见绝不是写完就结束,而是下阶段工作的起点,人权会提出问题后将寻求与政府部门合作改善的机会。因此,她也宣布,人权会已于7月19日正式通过决议,由人权会依CRPD第33条要求设立独立监测机制,“不是给政府机关打分数”,而是定期评估国际人权公约在台湾落实的程度,协助政府达到公约标准。

这份独立评估意见,是人权会继去(2020)年12月针对“两公约第三次国家报告”提出首次独立评估意见后,自成立以来的第二份独立评估意见,检视国内身心障碍者是否获得足够保障。陈菊表示,人权会事先征询过105位团体代表、39位障碍者或专业工作者,因此这份独立评估意见除了代表人权会的意见外,也是对各团体意见的回应。◇

责任编辑:玉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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