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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总七大建言 吁2050净零排放目标不急于入法

工总表示,台湾发展再生能源进度落后,达成净零排放困难度较高。(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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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1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原彰台湾台北报导)环保署于去年预告“气候变迁因应法”,将2050年净零排放目标纳入,对此,全国工业总会代表企业界提出七大建言,认为“2050净零排放目标”不用急着入法,台湾发展再生能源进度落后,达成净零排放困难度较高,另外,建议碳足迹标示方式应由建立方案的组织自行订定,同时碳费、能源税与排放交易等应避免重复课征。

工总的七大建议,首先是针对“2050净零排放目标”入法提出呼吁,指出暂时不需急于入法,因为目前全球虽然有超过130国家宣布净零排碳,仅有欧盟与其他 12 个国家将其入法,且多为洁净能源充沛国。

他们说,台湾在即将迈入非核家园,且再生能源进度落后的情况下,达成净零排放目标显有困难。

第二点,他们说,效能标准应维持现行条文的奖励原则,建议维持现行温管法条文第17条奖励机制,保有产业减碳诱因并兼顾产业发展;第三,工总表示,删除新设厂需增量抵换以及相关罚锾规定,因为以国内目前环境而言,减量额度不足,政府也未开放国际额度抵换,若要求新设厂需要增量抵换,等同限制产业发展;第四,实施总量管制与排放交易需有完善配套措施。

第五,工总说,由于碳足迹核算方法各国都有差异,不同产品特性也会有不同要求,碳足迹标示在国际间并无一致性做法,建议碳足迹标示方法应由建立方案组织自行订定;第六,删除高潜势温室气体禁止或限制事项的管制条文。

第七,他们说,征收碳费制度应有完整合理规划,包含:碳费、能源税与排放交易等应避免重复课征,且应扩及所有事业与民生,碳费费率应分阶段实施并滚动式检讨,并促请政府公布2030、2040、2050年电力配比与碳排放系数目标。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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