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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升温现退团潮 品保协会公布退费2大原则

中华民国旅行业品质保障协会理事长许禓哲(中)12 日表示,若民众因居家隔离无法参加旅游团,业者扣除必要费用后,须将余款退还旅客。(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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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2年04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林紫馨台湾台北报导)近期台湾本土疫情升温,引发旅游行程相关解约退费问题,中华民国旅行业品质保障协会12日指出,近来出现二到三成的退团潮,对此,品保协会公布退费原则,除非旅客依法令须居家隔离,或为配合政府防疫规定而取消校外教学等活动,否则旅客都必须依解约天数按比例赔偿旅行业损失。

品保协会发言人李奇岳表示,疫情升温,品保协会接到申诉的电话量比疫情升温前多了三倍以上,许多旅行社碰到相同困扰,就是因目前疫情要退团的,占了约疫情升温前二到三成,其中已经缴钱并要求退费的旅客,旅行社都尽量在磋商,看是不是透过延期方式处理。

品保协会秘书长吴美惠表示,品保协会一天会接到4、50通旅客投诉或询问电话,症结点在于旅客要取消一定会产生费用,包括饭店、机票、交通费等费用,但是旅客取消若没有不可抗拒之因素,纯粹是基于担心考量,业者都会先跟旅客协调延期。若有其中一方不同意延期、坚持取消,就一定会有费用产生,原则上能协调的就协调,不然就要回归旅游契约书规定。

品保协会理事长许禓哲则说明旅游契约处理原则,旅客若依法令须居家隔离,或为配合县市政府防疫规定而取消校外教学等活动,致无法依约出发时,因属不可归责旅客及旅行业双方的事由,故旅行业应依国内旅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事项第14点(国内旅游定型化契约第13条)规定,提出已代缴之行政规费,或履行本契约已支付的全部必要费用单据,经核实后予以扣除,并将余款退还旅客。

如非上述情形,许禓哲说,旅客因个人考量而有取消行程需求,则依据上述应记载事项第13点(台湾旅游定型化契约第12条)规定,旅客除依旅行业提供的收据缴交行政规费外,并应依解约日距离出发日的长短按比例赔偿旅行业损失。建议旅客可与业者磋商延期或其他替代方案,减少损失。

许禓哲表示,旅行团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台湾的星级饭店,尤其是离岛的饭店,退费对消费者、旅行社业者很硬,且航空公司因为油价上涨、机票调涨,4月底和5月初已经开票的,国内线不能退票,就算有一千个理由都很难跟航空公司谈,因此呼吁航空公司和星级饭店,协助消费者和业者沟通协调,请星级饭店和航空公司共体时艰,不要造成和消费者、旅行业三输。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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