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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如何防止房产被子女的配偶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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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4月13日讯】(大纪元英国记者站报导)可怜天下父母心。尤其是华人父母。许多华人父母自己省吃俭用,还要给孩子买房子。但是随之而来的是,如果子女离婚,房产可能会被分走一半,如果子女过世,房产甚至可能完全被他们的配偶继承。

本报曾经报导过这样一宗法律纠纷。几年前,一位来自大陆的男士的父母为他出钱几百万人民币在伦敦买了一处房子。但是没想到,儿子几年后因为癌症去世了。老两口本以为自己出钱买了房子,儿子没了,房子该归自己,但是儿媳拿出儿子的遗嘱,说房子归她。

老两口无奈,千里迢迢来到伦敦跟儿媳打官司,结果输掉了官司,不光房子没了,还搭上了大笔的律师费。

了解继承规定

根据英国的法律,如果老人把遗产直接留给子女,而子女去世的时候没有留有遗嘱,他们的配偶还在世,配偶将继承死者全部或者大部分遗产。
即使去世的人有仍然在世的子女、孙辈,配偶仍会继承大部分甚至全部遗产。

配偶会继承去世者的全部个人动产。如果去世者的房产价值不超过27万镑,配偶将继承全部房产。

如果价值超过27万镑,房产的价值将分为两部分,配偶将继承27万镑,其余部分的价值将分为两等份,配偶继承一半,去世者的子女或者孙辈继承另外一半。

比如,丈夫去世了,他留下的房产价值45万镑,他的妻子将继承27万镑加上九万镑,共计36万镑,他们的子女继承九万镑。

如果配偶后来再婚,并且决定不把遗产留给他(她)跟死亡配偶的子女,那么去世者家族的遗产将旁落。

全权信托

那么老人们应该如何防止为自己的子女购买的房子或者留给子女的遗产被子女的配偶抢走大部分呢?

这其实是一个很实际的问题,尤其是当结婚的男女双方家庭经济实力相差较大或者老人不喜欢自己子女的配偶的时候。

律师事务所Kingsley Napley的律师沃德(James Ward)表示,这个问题是他在帮助客户拟定遗嘱的时候经常听到的问题之一。

这些客户通常都会告诉他,“我不信任我的女婿/儿媳”,或者“他们跟我儿子/女儿结婚就是为了我们家的钱”。

那么,家长是否能够防止家族的财产被自己不喜欢的人抢走呢?

沃德表示,最常用的方法是“全权信托”(Discretionary trust)。如果家长建立了一个全权信托,并且把自己的全部遗产都交给这个信托机构管理,就相当于遗产没有明确的继承人。

遗产将由设立信托机构的受委托人管理,这些人通常也是遗嘱执行人。他们通常是中立人士,或者是职业的受委托人,有权将信托机构的资本和收益交给建立机构者的子女。

受委托人很重要

建立信托机构的人可以拟定一封愿望信,来指导受委托人的行动,上面的内容应该包括建立信托机构的人不希望自己的财产因为子女离婚或者死亡而归入他们的配偶名下。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封愿望信并不具有法律效力,受委托人甚至可以选择不按照信的内容去做,尤其是当情况发生了变化、让设立信托机构的人的愿望变得不相干了的时候。

这个机构的受益人可以是设立机构的人的子女和孙辈,但是却没有有关每个人可以获得多少份额的明确规定,因为这将由受委托人来决定。

在设立全权信托机构的时候,最重要的是一定要选择可信可靠的人。

通常,设立全权信托机构是防止子女离婚的时候,他们的配偶抢走家族财产的一种办法。但是它并不是万无一失的,因为离婚法庭拥有很大的权力。

但是,当法庭处理包括孙辈财产安排的信托机构相关的案例时,通常不太会在最终判决的时候把家庭信托机构的财产包括进去。

全权信托机构还有一个好处,那就是如果设立信托机构的人的子女死亡了,而信托机构仍然拥有资产,那么死亡子女的子女继承这笔资产的时候不用交税。

运行信托机构也是需要成本的,如果机构管理的资产超过32.5万镑,每十年政府会收取一笔费用,最高可以达到资产的6%。

建立全权信托机构是一个非常复杂的法律程序,所以如果你对此有兴趣,一定要向专业人士咨询。◇

责任编辑:陈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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