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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飞灰处理疑涉绑标 基市议员向地检告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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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23年08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陈秀媛台湾基隆综合报导)基隆市政府委办天外天垃圾资源回收(焚化)厂飞灰稳定化物处理计划标案,遭控限缩厂商资格,处理费暴增涉及绑标、图利。民进党基隆市立委参选人、议员郑文婷与议员施伟政、洪森永、吴骅珈等人,今(28)日赴基隆地检署告发基隆市长谢国梁、环保局副局长管凤珠涉犯图利罪。

郑文婷表示,上周已要求市府,针对飞灰标案在流标四次后,反常第五次限缩厂商资格提出说明。但至今未收到明确回应,今天依法按照法定程序对谢市长以及环保局副局长告发贪污治罪条例图利罪。

郑文婷指出,按照公共工程对流标处理规定,流标后会将底价提高或放宽厂商资格;让更多人能够来参与标案。谢国梁做法却“反其道而行”限缩了厂商的资格;而全台符合资格处理底渣飞灰业者仅有两家,在基隆市府撤销另一家许可证后,在开标时仅剩一家符合投标资格,进而由新厂商得标。

对于谢国梁8月15日备询时,称原厂商新处理费为每吨10000元,并非过去的每吨1700元。郑文婷质疑,10000元也比25000元便宜,原厂商愿以10000元承作并提供回馈金,而且新厂商以25000元得标后,一毛钱的回馈金都没有。

郑文婷说,仅剩一家厂商符合资格情况下,处理费暴增到每吨25000元,甚至是原承作厂商15倍价格,新厂商又必须将飞灰由基隆运往高雄,途中运费是否包含市府也尚未说明,遑论,长途运输中产生碳排放加剧空气污染等问题,无法理解市府选择标准。

郑文婷也说,市府先限缩厂商资格,决标后再以“超底价决标”方式奉准签核。而奉准超底价决标是指,厂商价格低于底价或平于底价,一般情形为厂商须减价,例外才得超底价决标;按政府采购法第53条第2项规定,机关遇紧急情事得奉上级核准后决标,据了解,新厂商开始处理清运飞灰已是得标后两周,可见并没有紧急情事,需例外处理。

郑文婷强调,市府舍弃原先合约厂商之每吨处理费用之合约,毫无理由选择高于原先合约每吨15倍处理费用之厂商,该得标厂商更无须给付地方回馈金,谢国梁与管凤珠以每吨处理费用之价差以及地方回馈金作为图利第三人之不法利益,涉犯图利罪。

施伟政表示,谢国梁应出面说明,为何处理费用暴增,尤其看紧市民荷包是议员职责,也是最重要的任务。希望谢国梁能够说明垃圾处理计划,并为市民荷包多留心,而不是仅消耗预算而已。

责任编辑:杜文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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