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各界回应政府修改23 条立法咨询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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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8日讯】(中央社记者王曼娜香港二十八日电)对于香港特区政府为顺应民意修改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咨询文件,香港各界普遍表示欢迎,只有民主派政党指港府仍坚持禁制被中国大陆列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这是箝制结社自由,以及破坏“一国两制”。

香港新闻行政人员协会今天发表声明指出,港府澄清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的方向,反映当局已关注到新闻界所提出疑虑,并作积极回应。该协会希望政府正式展开立法程序前,应以白纸草案形式再咨询公众意见。

香港总商会总裁翁以登表示,港府听了很多商界的意见后,同意修订譬如原先建议的管有煽动刊物罪,以及缩小大陆中央与特区关系的机密资料的定义。不过,他认为,最终还要视乎港府推出的具体草案条文以及怎样再咨询,才能断定会否给予商界信心。

香港美国商会主席詹康信表示,该会欢迎港府就该商会提出的意见修订二十三条立法的咨询文件,他形容这是港府循正确的方向迈进一大步。他认为,港府能够考虑民意,有助增强美国商人的信心。

另外,香港的法国、意大利和以色列等多个商会都认为,港府顺应民意修改二十三条立法咨询文件,是正面的做法。

不过,香港大律师公会主席陈景生表示,港府对于二十三条立法建议的修订,虽然是一点改进,但当局并未接纳该公会的重要意见,包括最低限度的立法;而约翰内斯堡原则,也只是局部受到采用。他说,港府至今并没有说明会否就二十三条立法作第二轮咨询,让大律师公会感到很失望。

香港民主党主席梁森表示,该党对港府就二十三条立法的咨询过程、意见收集和分类,以及现时得出的结果,全盘不接受。他说,港府坚持禁制被中国大陆列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是箝制结社自由,也将大陆法律引入香港,这是破坏“一国两制”。

另外,香港法轮功发言人简鸿章表示,政府只是删除二十三条立法中一些无关痛痒的条文,但一些危害香港人与自由的条文则保留,他担心法轮功将来在港的活动会被打击。

港府于去年九月就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立法发表咨询文件,由于引起极大的争议,当局因应民意作出多项修改,包括删除原先建议的管有煽动刊物罪及隐匿叛国罪,以及将新闻界关注的泄露机密罪中有关“未经授权而取得受保护资料”的定义,清楚界定为透过黑客、盗窃及贿赂等指定犯罪手法获得的资料。(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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