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610胁迫一美国公司 签署不得说法轮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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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18日讯】法轮大法信息中心10月16日报导/大陆打压法轮功已殃及外国公司员工。据来自深圳的消息,美国著名化妆品公司玫琳凯(Mary Kay)受到深圳610办公室的胁迫,在2003年9月要求员工签署一份行为规范承诺书,承诺书要求不得炼法轮功,也不能说法轮功好,如不签署,则需要离职。

据明慧网10月9日一则消息透露,2003年9月,玫琳凯化妆品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在一次督导就职演讲中,一位发言人因讲述了自己修炼法轮功的过程而被举报,导致法轮功学员被抓捕。之后610办公室胁迫玫琳凯公司必须在法轮功问题上与他们保持一致,否则公司在中国的正常经营将会受到干预。

据报道,玫琳凯公司在610办公室压力下,要求员工签署上述行为规范承诺书。

法轮大法信息中心报道﹐深圳玫琳凯公司的一个直销商日前向记者证实了签署承诺书一事,她说,“9月份的时候,玫琳凯公司让大家都签,被找上了就得签,或者是刚好到分公司就被要求签。”

信息中心记者打电话到玫琳凯公司上海总部核实此事,一高级管理人员称“我不能回答你的问题”,并让记者去问北京总部的公共关系部门。玫琳凯公司北京总部公关部门的一位职员没有否认此事。

信息中心记者在上周五打电话到玫琳凯公司美国总部(972-687-5500)核实承诺书的事,接电话的女士告诉记者会有人在一小时内回记者电话,但直到发稿之日仍无人回电话。这期间记者曾再打电话并留言,但无人接听或回话。

据了解,玫琳凯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化妆品直销公司之一,在全世界有一百万个直销员。1995年3月在上海成立该公司在中国最早的分部。

玫琳凯公司的创办人Mary Kay Ash是一位非常重视信仰的人。在玫琳凯公司的网页上,写着Mary Kay Ash的理念:“上帝第一,家庭第二,工作第三。”Mary Kay Ash于2001年11日22日以高龄过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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