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霆锋上诉“申冤” 称“顶包罪”有谬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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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4日讯】谢霆锋“申冤” 顶包案上诉聆讯 律师清洪列出3点力指错判.
  
  谢霆锋顶包案前日于香港最高法院进行“洗底”上诉聆讯,谢的代表律师清洪列出多项上诉理据,最主要的3点可归纳为“控方错定控罪”、“谢霆锋无参与顶包协议”,及“污点证人成国定不可信”,力指原审裁判官错判谢霆锋有罪。
  
  据中华网10月24日报道﹐已完成240小时社会服务令的谢霆锋,早已表示不会到高等法院听审,故前日并没有原审时出现的热闹场面。而被判入狱6个月,现准保释等候上诉结果的警员刘志伟,则由亲友陪同到庭应讯。

  指妨碍调查不算妨碍公正
  
  谢霆锋继续由资深大律师清洪及大律师陈德立代表。清洪陈词前先向女法官贝珊表示,谢霆锋不出庭并不是对法庭不敬,谢早前已经向法官表示不会到庭,前日亦按法官指示留在香港。

  清洪表示,谢霆锋于去年3月23日凌晨撞车后致电控方污点证人成国定,后者促谢离开,然后到场向警员刘志伟要求顶包,其间成国定曾致电谢,问谢有否于现场被人拍照。6天后(29日),成国定到警署录取口供,承认自己是司机,再到谢的家中告诉谢霆锋他已顶包,谢回应“我知道了”。
  
  指控罪本身有谬误
  
  清洪指,控方提出的控罪本身存在谬误(defective)。他解释,控罪指谢串谋其他人容许成国定“顶包”,但警方当时并未打算对任何人作出刑事检控,若成国定只是妨碍警方调查,妨碍调查本身亦不构成妨碍司法公正。
  
  指谢霆锋非主动不属串谋
  
  另外,《刑事条例》对串谋的定义,串谋者都要有意图在罪行当中,担当部分责任,但谢霆锋却完全没有主动做出任何行动,只是知悉或默许“顶包”协议进行,于法理上并不构成罪行。
  
  代表警员刘志伟的资深大律师骆应淦则指出,成国定于原审时供称,谢霆锋曾对他说“找人帮忙得啦,我知道了”,但经盘问后又说自己“讲错”收回说话,证供存在疑点。(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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