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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名台湾法轮功学员 控告江泽民等人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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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吴协昌台北十七日电)七位台湾法轮功学员,今天上午引用“残害人群治罪条例”的残害人群罪,向台湾高等法院控告前中国国家主席江泽民、前国务院副总理李岚清与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罗干等三人。全球公审江泽民律师小组台湾发言人朱婉琪表示,此举的最大目的是希望能制止中国对法轮功成员的迫害。

台湾法轮大法学会理事长张清溪指出,此案的自诉人包括刚刚被中国秘拘捕关押二十天的林晓凯,以及王秀华、詹君珮母女、杜世雄、杨荣生与林善本等七人。

张清溪表示,江泽民等人权恶棍,对于法轮功成员的虐杀、迫害,他们对法轮功“经济上搞垮、名誉上斗臭、肉体上消灭”的作法,完全符合“残害人群罪”所列举的罪行。

朱婉琪则指出,台湾在一九五三年依据联合国的“防止及惩治残害人群罪公约”制定了“残害人群治罪条例”,而根据普遍管辖原则,台湾有管辖权,虽然在事实上,有将江泽民等人关起来的难度,但这次的追诉,有两大目的,第一是制止对法轮功的迫害,其二是到目前为止,仍有程曦、张琼、程士弘与向立杰四名台湾的中国新娘遭到中国非法收押,希望能依此引起对岸遏止江泽民继续迫害法轮功成员。

此外,张清溪也强调,目前除了台湾之外,全球已有超过十二个国家的法轮功学员提出类似的指控,而法国已正式以酷刑罪起诉李岚清,美国法院则已将虐杀法轮功学员的湖北公安厅长赵志飞判处有罪,未来准备提出告诉的国家还包括了澳洲、意大利、加拿大、德国与阿根廷等。

朱婉琪则希望台湾能够依照刑事法诉讼的程序,传唤被告,并透过海基会将传票送到江泽民等被告手上,以制止中国继续迫害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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