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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专案小组研拟汪传浦案后续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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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5日讯】针对立法委员李庆华质询外交部受理汪传浦向驻日内瓦代表处及驻英国代表处申请民事委任书有否疏失事,外交部除曾发布第○四七号新闻稿详予说明,并已成立专案小组研拟后续处理措施。

据中央社3月5日报导,依据小组会议决议,外交部已采取下述做法:

一、驻英国代表处在其权限内依据相关领务法规核验汪君所持民事委任书,就法律执行层面而言并无不当,然外交部作为驻外馆处的上级机关,须自政策层面衡酌相关文书验证是否有导致损及国家利益之效
果;依据本部最近所获情资,为防汪君利用上述委任书达成促使其在瑞士银行遭冻结之钜额资产解冻之目的,专案小组决议,依据“驻外领务人员办理公证事务办法”第七条第一项第六款“请求目的或文书内容显然不法、不当或不符合中华民国利益”,撤销驻英国代表处签发予汪君之相关文件验证。

二、外交部领务法规一直持续修订,以配合实际需要。惟关于通缉犯申办文书认证问题,外交部将尽速邀集有关单位会商检讨。

三、鉴于本案引发各界高度关注,外交部已通电各驻外单位,嗣后办理各类文件证明业务应特别审慎,凡遇有疑义均须先报部请示。

四、九十年七月致驻日内瓦办事处核可汪君文件认证案之去电原稿确已遗失,外交部领事事务局现正检讨责任归属问题。

五、逾期或经撤销之护照虽不得作为旅行文件,然仍得作身份证明之用,据以核辨人别。

外交部强调,本案纯属文件验证之核发,驻外单位就协助追缉汪君一向不遗余力,由于汪君因案遭我国司法机关通缉,驻英代表处当时除扣留其所持中华民国护照外,并随即透过英国外交部转知英内政部及移民局等相关单位处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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