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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否认高层涉入汪传浦相关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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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3月4日讯】 据中央社台北四日报导,台湾外交部新任国际组织司司长董国猷今天在外交部记者会表示,民国九十年七月他在驻日内瓦办事处处长任内核准因担任汤姆笙公司驻台代表涉及拉法叶舰军购案的军火商汪传浦的文书验证,一切依法行事,并没有任何高层涉入表示关切,他返国升任外交部国际组织司司长也与此事无关。

外交部发言人石瑞琦也在记者会上表示,针对媒体报导外交部驻日内瓦办事处于前年七月及驻英国代表处于今年二月先后两次核发给汪传浦关于民事委托书的验证一事,外交部重申,处理文书验证,外交部依法予以验证,并无违法纵放疏失或不当之处。

国内有媒体根据某监委的谈话影射当时担任驻日内瓦办事处处长的董国猷因为配合高层指示,快速批准汪传浦文书验证申请,因而高升外交部国际组织司司长,针对这样的报导,董国猷表示,当时汪传浦花钱请律师以信件、言语威胁驻馆官员,他在接受申请案件后曾经以两通电话与电报打回台湾请示,认为一切合乎规定的情况下,才发给汪传浦文书认证,至于他个人的升迁,与此事无关,此事也完全没有国内任何高层涉入表示关切过。

针对亲民党籍立委李庆华昨天质疑外交部长简又新与通缉中的军火商汪传浦之间的关系,石瑞琦在记者会上表示,汪传浦申请文书验证是在九十年七月,而简又新担任外交部长是九十一年二月的事情,简又新在未上任前也不认识董国猷,从时间顺序可以证明,董国猷的升迁与此事完全无关。

提到汪传浦申请文书验证的经过,董国猷说,打从一开始他就非常注意这个案子,民国九十年七月二十五日,汪传浦先是派当地的律师事务所的人来递件,受理这个申请案的馆员很警觉,立即就向他报告,经过内部会商之后,决定请馆员告诉递件人,必须要申请人本人来申请,因此请他回去转达。

当天下午,这个律师事务所一位女性律师与助理到代表处说要办文书验证,但是董国猷表示,“在此时他们的态度不太一样,相当强硬,除了申请文件还附了一封语带威胁的信”,当时他向律师亲自说明,表示代表处可以把文件收下来处理,但是这个案子必须报回国内处理,至于对于那封语带威胁的信,代表处无法接受。

在受理申请之后,董国猷说,他在一天内拍发两个电报报回台北请求指示,此外他并以电话两次请示领事事务局,确定“只要合乎规定就可以核发”,过程非常谨慎。

董国猷指出,汪传浦申请验证的是要委任国内律师以维护他在台湾的权益,这个验证的要求已经先得到日内瓦邦政府司法部的认证,合乎程序,因此代表处二十六日就告诉他们第二天可以取件。媒体追问董国猷“到底那封语带威胁的信是谁写的?内容是什么”?董国猷表示,这封信是当地律师写的,她威胁说如果代表处拒绝受理这个申请,表示中华民国代表处不尊重国人的人权,汪传浦有权力请律师维护自己的权益,代表处权衡情况后,认为一切合乎规定,因此依法核予验证。(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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