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非医疗性质的整型美容费用不能列举扣除

人气: 12
【字号】    
   标签: tags:

(http://www.epochtimes.com)
【大纪元4月21日讯】财政部高雄市国税局今天表示,纳税人医疗性质的整型医疗费用支出,可申报综合所得税医药及生育费列举扣除额,但因爱美所做的整型美容支出不能申报列举扣除。

据中央社4月21日报导,高雄市国税局表示,最近受韩国整型美容风气影响,常有民众进行整型美容手术,国税局常接到纳税人询问这项支出可否在报税时作为医药费列举扣除额。

高雄市国税局指出,所得税法第17条有关医药及生育费列举扣除额规定,医疗费支出必须具有医疗性质,例如因皮肤疾病或烧烫伤的换肤手术、或车祸受伤的整型,这些手术是帮助患者恢复健康,其医疗费支出才可列报,而且须有医疗院所开立的诊断证明及收据。

至于因单纯爱美所做的整型美容,例如割双眼皮、隆鼻、拉皮、美容、换肤等,所支出的费用不能申报列举扣除。根据所得税法第17条规定,纳税人及其配偶或受扶养亲属的医药费及生育费可列报列举扣除额,且没有限额,但以付与公立医院、公务人员保险特约医院、劳工保险特约医疗院所,或经财政部认定会计纪录完备正确的医院为限;不过,受有保险给付部分,不得扣除。

(http://www.dajiyuan.com)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