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文回顾】罗永忠:涛陪八点去接见 何曾放权与涛行

罗永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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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3日讯】洪哲胜按:

吉林省长春市的35岁中国公民仅仅在网上发表言论于2003.10.14 被中共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罪名判处有期徒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罗永永忠的《判决书》与《刑事上诉状》请参见 2003.10.18《民主通讯》。  

                    
我们接到杜导斌先生送来一本未署编者姓名的电子书,里面收集了罗永忠的百多篇网上文章。我们特地给予编排,分数期提供给读者们参考。希望大家上网给罗永忠讲几句“不能以言入罪”的公道话,同时介绍这位残疾青年的民主理念!

罗永忠:涛陪八点去接见 何曾放权与涛行

在任何一个国家,这也无可厚非,但在中国这绝对是一个资讯,涛还要继续韬光养晦,多时方休未可知!江是未曾还政与涛!

16大以后,一次换届把朱容基,李瑞环等换了下去,他自己却不全身引退,是晃了一枪,这样的换届,就是骗人!

不离领导阶层的换届,做了后台的老板!

涛却担责任,江作后台老板,这样好事都是三个代表的功劳,坏事又由胡温承担,这比在位还舒服!

不过这可不是垂帘听政,吊慰361家属,胡是作陪呀,他可完全是“主子”身份!

我曾作文“弱势群体”是贬值的无产阶级,却没想到这却成了江泽民挤兑朱容基一条,说不要以金钱财富衡量群体的政治地位!

借换届之机,又清除了一些不顺眼的,这回呀,上面全是江的喽罗了,这不是党同伐异,这就是排除异己!

胡锦涛能不一夜白头吗?想想为什么呀?

多大公仆也是虚名,放屁还得看脸色呢!

大家都对这种事情气不公,是要引起公愤,我本一介平民,也不在乎什么名利后路,光脚也不怕穿鞋的,民不畏死,也不想巴结谁,这种事情正好让我这小百姓为胡锦涛鸣不平!

这不是换届,这样没法改革!

速还政与涛!否则,逼宫倒江,赶你离开就很没面子了!

环视各国,那有这样有名无实的换届!是光换外皮没换瓤,鞭打芦花瞧着暖,里面是一堆杨树毛,糊弄鬼那吧?逗人玩,这是假换届!

如此独揽大权,干预改革,国家岂能兴旺?如此之假换届岂能迎来民主之春天?

各位:学者师长纵有万般救国之道,但谏江离政,还政与胡,这是该统一的行动!

(2003.5.5)

转自民主论坛(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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