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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国民党脱产 立委促内政部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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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陈钰婷╱台北报导〕为积极追讨国民党党产,民进党立委周雅淑、高志鹏昨以人民团体法、民法等相关规定表示,内政部应积极介入,避免国民党恶意脱产,依据监察院对国民党党产的三项调查报告,内政部可要求国民党限期整理,若仍不改善,甚至可以解散国民党。

周雅淑表示,国民党担心自己年底选举无法过半,逃避选后立法院可能通过政党不当取得财产处理条例草案,最近急速处分不当党产,进行财产漂白,特别是卖掉两大控股公司华夏投资和中投股权;尽管财政部已表示对国民党党产进行假扣押不可行,但为追讨国民党党产,内政部应该可依据人团法、民法等现有法律,“杀出另一条血路”。

周雅淑表示,内政部可以监察院调查报告为发动事由,让内政部政党审议委员会从现有法律依据,可以先行担任党产条例中“政党财产调查与处理委员会”的部分功能,牵制国民党恶意脱产。

她表示,监察院的调查报告明白指出,国民党以政府名义接收的国有特种房屋,以转账拨用等方式移转国民党,有违当时法令之嫌,行政院基于维护国家财产权益立场,应该清查,依法处理。

周雅淑强调,既然国民党取得不当党产,违反法律、妨害公益,主管机关内政部应祭出铁腕措施,依据人民团体法第五十八条,“人民团体有违反法令、章程或妨害公益情事者,主管机关得予警告、撤销其决议、停止其业务之一部或全部,并限期令其改善;届期未改善得给予撤免其职员、限期整理、废止许可、解散等处分”规定,她建议,内政部应先对国民党提出警告,若不听从,给予限期整理,若仍不理,则予解散。

高志鹏也表示,内政部依监督公益法人的法定职权,依据民法第三十二条、三十三条规定,可派员检查国民党内的财务状况,清查不当党产的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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