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罗拉多州公民投票挑战“选举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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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林琳纽约特稿)科罗拉多州的选民在11月2日投票选举美国总统的同时也会针对改革“选举人”制度进行公民投票,如果多数选民决定要改革,不但会冲击到今年的总统大选结果,甚至可能产生骨牌效应,演变成修宪的问题。

美国的总统选举投票虽然是一人一票,真正决定选举结果的却不是全国公民投票的得票数,而是集合各州“选举人”票的数目。任何一位总统候选人在一个州半数以上的选民投票,即可囊括这个州全部的选举人票。科罗拉多州的公投题目就是让选民决定是否更改为比例分配制–按照候选人得票的比例分配“选举人”票。

“选举人”制度是美国初建国时政治人物考虑到多数百姓仍缺乏民主素养,为了确保选贤与能而把选举总统的权责交付给有德有能的人士;到了一八二八年这项制度已演变成取决于政党人士的选举。

根据美国宪法,每一个州按照人口的多寡决定有多少位“选举人”,大州如加州有五十五位“选举人”,而人口稀少的怀俄明州就只有三位“选举人”。全国有五百三十八位“选举人”,任何一位总统候选人能获得两百七十张选举人票即可当选。

行之有年的“选举人”制度到底符不符合全民政治的标准?这个问题在过去几十年曾多次被提出,而二零零零年的总统选举投票结果更让许多政治学者提出疑义。其实在一九六九年和一九七九年美国国会就曾讨论过改革总统选举的办法,联邦众议院已达成多数连署,却因联邦参议院多数反对而功亏一篑。

美国 Texas A & M University 的政治学教授乔治.艾德华兹(George C. Edwards III)曾著书讨论二零零零年的总统选举投票结果和“选举人”制度。在这本“为何选举人制度对美国不利”的书中,艾德华兹指出,虽然二零零零年全民投票的结果民主党总统候选人高尔比共和党的布什多出五十三万九千八百九十三票,布什却因为掌握了两百七十张“选举人”票而当选总统。直到布什就任总统两年多之后,二零零三年5月的一项CBS/New York Times的民调仍显示有百分之三十八的受调人士不认为布什是“合法的总统”。今年总统选战反映出社会上政治严重对立,多少也种因于此。

总统候选人经营选战的方式也反映出“选举人”制度造成的不平衡现象。对于一些立场鲜明的州,例如共和党可掌握大局的德州及民主党稳操胜券的纽约州和加州,候选人并无心多做经营,而居住在纽约州的共和党支持者及在德州的民主党支持者了解到他们的选票对于自己的支持对象根本无济于事,也难免感到挫折,甚至影响他们投票的意愿。

布什和凯瑞勤跑所谓的“摇摆州”,因为这些州的动向并不明朗,两人的得票率可能只有些微之差,却可能失之毫米差之千里。9月底的民调显示仍有二十个州可归类为“摇摆州”,包括佛罗里达州、田纳西州、威斯康辛州、明尼苏达州、俄亥俄州、维吉尼亚州和密苏里州。这十个州就有两百十六张“选举人”票。四年前布什和高尔在这些州的得票率都非常接近–在威斯康辛州的差距是零点二二,在佛罗里达州只有零点一。

距离选举投票只有不到一周的时间,两党候选人不但展开激烈的最后冲刺,对于计票和可能发生的争议问题也都预做绸缪。不过,艾德华兹等多位政治学者都认为,如果不彻底检讨改革“选举人”制度,总会有许多选民感觉自己的一票并未获得公平的民主尊重,而排斥选举结果。美国社会政治对立的问题也很难因选举结束而舒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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