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乙文:为自己21世纪的悲惨遭遇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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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28日讯】我叫唐乙文(原名为庞东文),女,1967年2月10日生。现户籍所在地为广州江南大道中130号之一402房。1984年我毕业于茂名第一中学,在1988年我毕业于北京第二外国语大学日语专业。毕业后曾先后在广东省数家外资企业担任翻译、秘书,在1998-2000年期间,于广州培正商学院担任英语教师。

现借贵刊一角,向大家述说我近年来所蒙受的不白之冤,为之我从风华正茂的有志青年被逼成一个终生残疾、现仍须东躲西藏避免黑爪进一步加害;同时苦苦追求我10年、钦佩我的才华、欣赏我的善良和温柔的丈夫被迫与我离婚,一个完美家庭的破碎,令我雪上加霜。这一切的苦难从1999年开始拉开序幕。

1999年7月,法轮功开始遭受迫害,全国的宣传媒体上充斥着对法轮功的造谣、诽谤。各地大批法轮功修炼者被逮捕、抄家、开除公职、遭受酷刑、被迫流离失所。

我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身心从中深深得益,凭着做人的起码道义,我也该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因此在2000年5月中旬,我到北京天安门广场和平请愿,为法轮功鸣冤,呼吁政府和平对话,停止暴力镇压。为这我在天安门广场、天安门派出所、广东省驻京办事处的地下室里,都遭到了公安、员警的毒打。

2000年8月23日夜,我在广州被秘密绑架到广州海珠区南滘看守所,员警突然宣布以“扰乱社会治安罪”判我两年劳教,劳教地点是广州槎头劳教所三大队(即所谓的“法轮功专管大队”),因我拒不“转化”,被非法超期关押,在2003年5月又被转关押于三水市的广东省妇教所。直至2003年8月23日,才被广东省妇教所释放。

在劳教所的三年中,我和全国千千万万法轮功修炼者一样,被逼迫放弃对法轮大法的信仰,逼迫写所谓“三书”(即放弃修炼的“保证书”、“悔过书”、“决裂书”)。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从我们被关押进劳教所的第一天起,员警,加上员警指使的劳教人员,对我们施行了种种难以用语言言尽的肉体与精神的折磨和摧残。其惨无人道、灭绝人性的程度,只有等历史走过这一页时,其真相才能彻彻底底被世人所了解。

在这里,我只是冰山一角地描述部分2002年槎头劳教所对法轮功修炼者施行的、致使我烙下创伤性关节炎残疾的酷刑。

一、捆 绑 酷 刑

2002年10月27日星期日上午,我突然由当时所在的一大队(吸毒大队)强行被拉到三大队(所谓的“法轮功专管大队”),被关在后院禁闭楼的一间房里。

一名叫万小云的吸毒劳教人员被派来24小时贴身监视、“管制”我(即所谓“挟控”)。休息时间它亦不许我休息,强迫我一直坐在小板凳上。它长时间对我念污蔑法轮大法的宣传资料,以期达到对我洗脑的目的。走廊里还有一名负责巡岗的吸毒劳教人员,叫桑红秀。它通过被报纸糊贴的窗户缝隙,严密监视着屋里的一切。

如果一个人讲的是事实,我可以倾听;但通篇都是造谣、气急败坏的辱骂和失去理性逻辑的污蔑,这样的东西还强迫别人听,真是对精神极痛苦的摧残。在劳教所(包括槎头劳教所和广东省妇教所),作为“洗脑”的手段,我一直被无数次地强制灌输这些造谣垃圾。忍无可忍之下,我捂住了耳朵。

一名姓刘的管教赶来,命令五、六名劳教人员(其中有一名吸毒劳教人员叫吴丽玲,来自花都)野蛮地将我双手吊铐起来。从27日星期日下午2点来钟一直吊到翌日早上9点左右,其间连小便都不给我松铐。我多次让万小云转告管教:我的双手疼痛得抽筋,弄残了我的手它们要负责!但没有一个管教理睬,一边吊铐着,一边万小云还在我耳边读那些“洗脑垃圾”。劳教法规明文规定不许体罚侮辱劳教人员。可我看到的现实却是,劳教所里充斥着残忍的体罚、侮辱,灭绝人性的摧残。

10月28日(星期一)上午9点左右,三大队教导员花少霞领着一名神色凶恶、看起来像男人的劳教人员走进了我的房间。

“唐乙文,听说你要找我?”花阴阳怪气地问。
“是的,教导员。我昨天一到三大队就提出和你交谈。可是你们却使用暴力。我从昨天下午开始,被吊了整个晚上。你知道吗?”
花冷笑一声,“是吗?”
它叫人把手铐松开,让那名劳教人员紧紧押着我。它把我带到了管教办公大楼一楼一间写着“心理咨询室”的小房间。
三名面目凶残的人已在里面等着我。

后来我了解到,那其中有两名女子是槎头劳教所从北京请来对法轮功修炼者施行逼迫、酷刑“转化”的社会人员。一名叫乐惠玲,50来岁;一名叫张丽君,40来岁。另一名女子叫王丽华,30来岁,来自东北,牛高马大似男人,是有多年吸、贩毒历史的劳教人员。而刚才进我房间的那名劳教人员叫曾帼剑,来自广州,也是有多年吸毒历史、进出戒毒所、劳教所的吸毒者。

一进到小房间,花少霞冷冷地对我说:你现在只有写“三书”一条路,别的不跟你谈。
它很快离开小房间,将我留给那四名凶神恶煞的打手。

此时我已看得出来,这房间是私设的刑堂、整人的“密室”。

所有门窗紧闭且用报纸糊贴得密不透光。一副明晃晃的手铐悬吊在两层碌架床的上床边沿。乐、张两人就睡在这房间里。

四人穷凶极恶地推搡着我,一边骂:你不肯放弃法轮功,法轮功有什么好?有什么好?
王丽华强行脱去了我的外衣。

“你们是不是想迫害我?”我问了一句。曾帼剑马上说,“好吧,那我们就迫害你吧。”旋即将一张报纸铺在地上。这时,乐惠玲乐突然说先让我上厕所。我不知道它们葫芦里到底卖什么药。

我被它们紧紧押着,向办公大楼对面的劳教人员厕所走去。途中碰到了一名叫何雪梅的管教。它原来是一大队的管教。我在一大队时便与它认识。我紧紧拉住它的手,一再恳切告诉它这些人要迫害我!

何却只是说:不会的,不会的。它却推托有事,“不过今天我值班,等会儿一定来看你”。

(结果是,我被捆绑致残,躺在床上几天后它才露面,只字不提那天为什么没有信守诺言……)

从厕所回到咨询室,我坦诚地对四人讲述了我的家庭,我的成长,我学习两门外语的艰辛之路,一直对人生真谛的思考和追求,以及修炼法轮功后我的心灵与身体所获得的新生。我把我整个心都掏了出来,希望以理性、真诚和善良,化解残暴和野蛮。

它们却仍然只是气急败坏地谩骂:那么多人都写“三书”了,你还不写?!

下午五点钟左右,一位元我认识的叫陈桦的三十来岁的中学老师(比我更早关入劳教所)被它们带了进来。它们想让它做我的“工作”。此时房间里有乐、张、王和陈运莲队长(管教)。我趁它们不注意时问陈桦:你被铐过吗?

她告诉我,就在这房间里,她被铐和长时间捆绑过。这最终促使她“转化”。

六点钟左右,槎头劳教所“专管法轮功事务”的所长梁惠萍走进小房间,与乐、张两人谈笑风生。临走时冷冷地对我扔下一句话:给你一晚上考虑时间,必须写“三书”。

七点来钟,梁、陈桦与陈运莲都走后,张丽君叫王丽华把我吊铐起来,说:再不写“三书”,待会儿比这更难受。张队长(管教)走了进来。我说:为什么不能交谈而用这种暴力?它说,“这种办法才有用”。张很快离开了小房间。

晚上10点,就寝钟声响。曾帼剑来换王丽华,两人轮番回劳教人员宿舍休息。乐、张、曾问我写不写“三书”。我说:不。于是它们逼我坐在地板上,强制将我的双腿弯曲交叉捆绑(双脚心朝上),双手反于背后交叉捆绑,使人极度痛苦,我惨叫起来。汗水开始浸湿全身。它们在我周围铺上一圈旧棉被,叫人欲活不行,欲死不能啊。整晚曾就坐在我旁边监视,眼睛都不许我眯一下。我一秒一秒地忍受着双腿和全身的剧痛,拚命地睁开极度困乏的双眼……什么叫地狱,过去我只在书本上读过,现在我实实在在体味到了。

第二天(10月29日,星期二)早上7点左右,王丽华来了。它和曾帼剑两人对着我凶狠地一顿拳打脚踢,一边骂,一边在我绑得已经变了色的两腿心上乱写辱骂法轮大法的话。早餐来了。我坚持要松绑上厕所,不然哪里吃得下?

松了绑后,我的腿却站不起来了。拚命忍痛站了起来,却又一点迈不动脚步。曾、王两人用脚狠踹我的小腿,喝斥我快走。管教专用厕所就在两三步远的隔壁,我却挪动得寸寸艰难。岳跟着我到厕所,对我说:我们有些资料,你如果看,可以暂时不绑你。如果不看,回去继续绑。我说,如果我有不同的观点,应该允许我提。乐说:好。

回到小房间,坐在椅子上。乐叫我看资料,王丽华坐在旁边监视,它们时不时硬逼我站起来走动走动。“再不走动,你的腿就要变残了。”张说。

12点时分,花少霞走了进来。脸色阴沈焦躁地对我说:你一个大学生,看这点资料要这么长多间?
我觉得它真荒唐,我没理它。或许在花少霞看来,世界上任何事情都可以开着坦克大炮在几分钟内解决,包括人的思想和信仰。

约莫两点时分,对着乐、张、王,我开始将“资料”里完全不符合法轮功的事实、不符合情理逻辑的漏洞讲出来。可是我刚说了两个问题,它们就大怒:不用讲了!原来以为你看了“资料”会改变。你太顽固了!对你还得用这个!三人把我按倒在地上,像先前那样捆绑起来。这次更难忍,因为一旦松动,活动过的腿再绑起来更加剧痛钻心。

黄昏时,一名叫徐桃蓉的管教经过小房间往隔壁厕所走去。这时乐、张等人已将小房的门打开透风。我虚弱地喊住徐,对它说,“它们已绑了我一晚了,再绑下去我的腿会残的。”徐却支吾着飞快地溜走了。乐、张、王三人气恼地马上进屋把门关上,拿来厚大的封箱胶层层绕着死死封住我的嘴,一边骂我:“叫你喊!”

当晚大约7点来钟,陈运莲、阮玲两名队长来到小房间,与那四人一起折磨我。

因为剧痛,我大量出汗,口干舌燥。我请求它们给我一口水喝,它们却一滴水都不让我喝。汗水湿透了我的全身,胃在痛苦地抽搐不止。身体因为从10月27日起几天不让洗澡而散发出难闻的气味。大小便也不给松绑,几个人粗暴地把我架起来,扒拉下裤子,对着面盆解决问题。我的双腿双手被长时间死死绑捆,致使身体极度疲惫,摇摇欲坠,有时便想用双手手指撑一撑地板,可是曾每次都很快发现,一发现就飞起一脚凶狠的猛踢我的双手。它还扇我耳光。

就在这种极度痛苦中,它们还逼我说话,“交流思想”,然后对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恶毒、蛮横地讥讽、侮辱和谩骂。当我不说话时,张马上嚷道:“你是不是困了?困了喝辣椒水!”它们拿起一瓶红辣椒水,曾强灌我喝,说:“不喝就抹你眼睛上!”浓烈的又咸又辣的辣椒水灌下去,喉咙、腑脏烧得难受滋味,难以言表。我要求喝口水它们都不允许。过去在书中读过“文革”期间迫害老干部和知识分子时水都不给他们喝,今日自己亲自体味到了其中的痛苦和灭绝人性的残忍。

乐、张两人穷凶极恶地威胁我:你不写“三书”我们就不回北京!你不写就永远别想出这个门!你不写我就把你的腿绑残!……

大约凌晨四点时(10月30日,星期三),陈、阮两人离开小房间。阮凶狠地说:明天拿电棍来!送你去精神病院!两人走后,乐、张、曾三人决定把我已僵硬的双腿进一步强拉扯到更痛苦的极限上重新再绑。乐阴笑着说:你还挺能忍。曾帼剑说:等我先上个厕所,回来我们就动手。

曾帼剑出去了。门开着。整个晚上门都开着。前方不远处,就是管教的值班岗亭,24小时都有管教在那里值班。这几天,无论白天、晚上,小房间那四人时时会把门打开,它们亦会站到门外透风。不少管教路过小房间去隔壁上厕所,它们都清清楚楚地看到我被凄惨地捆绑着坐在地板上的痛苦,可是它们都视若无睹,谈笑风生地来来去去。包括陈运莲、阮玲两人在小房间时,一边折磨我,一边和乐、张等人兴高采烈地谈笑风生,仿佛痛苦地坐在地板上摇摇欲坠的我根本就不存在。后来我才知道,在我之前已有很多法轮功修炼者遭此酷刑。

10月30日凌晨大约五点多钟,曾帼剑为我松了绑。那时我全身已疼痛得一点动弹不了。乐、张、曾三人将我弯曲得僵硬的双腿硬扯开,架起我扔到床上。中午,王丽华背我到劳教人员宿舍楼的一间“严管”小房里,由吸毒劳教人员徐玉桂、张琦惠接手“挟控”我。

躺在床上,我一直忍受着全身激烈疼痛的煎熬,想翻个身都翻不了。徐玉桂、张琦惠有时心生同情,帮我翻一下身。昏睡了两天后,我才能慢慢坐起来。徐玉桂帮我洗了一下我那已经很肮脏的头发。队长向帆知道后训斥它:叫你们做“挟控”,是“管制”法轮功,不是叫你们做保姆!

能慢慢走动后,它们把我带到了三大队医务室。一位姓严的医生给我处理、包扎了左大腿内侧的一个鸡蛋般大的脓包。从这大脓包里吸出两针筒的脓水。陪同去的管教都侧目不敢看。现在那个部位留下了一个消不去的大疤痕。我的双手被绑后一直麻木,直到2003年初才恢复正常知觉。

这是怎样一个地狱般的环境啊!污浊、残暴、恐怖。我就生活在其中的旋涡里。但我的脑子很清醒,我不受任何人言与所谓“形势”的影响。我知道自己该如何做。腿残了很可怕,受刑的残酷很可怕,若被摧残致死、留给爹妈的哀伤也很可怕,但是有比这一切更可怕的、而且永不消亡的痛苦,就是良心的煎熬。人活着应该像个人样,具备人起码应该具有的良心、正气和勇气——我们可以因为仁慈而流泪,但不能屈于残暴而违背良心说假话。

二、罚 站

12月22日,那天是很大的节日——冬至。晚上7点左右,花少霞阴沉着脸走进我的房间,对我说了一句:“我看你太舒服了!从今晚开始不许睡觉!到一边站着!“然后又命令“挟控”王丽华:把门窗都关上!用报纸全部糊上!

花走后,王丽华强制我站在紧闭的后窗前。它和另一位“挟控”吴丽玲24小时轮班监视我,不许睡觉不许坐,直直站立。两人白天、黑夜地逼我写“三书”、“揭批”。

我那时的右脚还相当肿,走路还严重地一瘸一瘸的。第一个晚上站下来,加上那段时间天气非常寒冷,我的右脚又可怕地肿大起来。王丽华说:一般别人站四、五天,五、六天才会这么肿。

站到第二天(12月23日)晚上的时候,我的双腿炎症已非常严重,几乎每10分钟就要去一次放在房间里的尿桶。(炎症会造成尿频)。两条腿的剧痛真的不知道怎么用语言形容。夜深时整个人困倦得似乎完全失去了神志,摇摇欲坠。但我撑了过来。每天早上还分担房间的卫生。

站到12月24日早上11点左右,医务室传我去看脚。李萍医生一看我那红肿得吓人的右脚,嚷了起来,“炎症这么严重我怎么治!”让我回去了。

在去医务室的途中,我碰到了梁惠萍、向帆和一群管教在说话,也碰到了花少霞。它们都看到了我红肿的脚。梁问我:“脚怎么又肿起来了?”我虚弱得说不出话来。旁边的管教也没一个吱声。我从医务室回来房间后不久,梁走进来对我说:你再不配合管教,你的腿就要残了。我什么也没说。“罚站”继续着。

一直到中午午休铃响,徐小红管教来点名时,我问它可不可以坐?因为脚的炎症很厉害。它说写了“三书”、“揭批”才能坐。

它们逼我继续站,一直站到下午4点来钟时,管教命令王丽华让我坐在小板凳上看所谓的“资料”。后来吴丽玲注意到我的脸通红。医务室测出我在发烧。严医生要给我吃退烧药。我告诉她我不能吃,因为吃了药会犯困,而我不能够犯困,因为我待会儿还要继续罚站,而且不能睡觉。严医生吩咐旁边的刘管教:给她休息。晚上张队长走进我的房间,说:睡觉吧。那一夜,我仿佛一睡下就天亮了。值夜班的王丽华说:整晚你一动都没动。

第二天(或第三天),我和同样被罚站的法轮功修炼者、大学英文老师徐菊华一起,被向帆等几个管教带到广州中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三楼针灸治疗。主治医生是许舜沛大夫和张壮涛大夫。我记得总共去过大约五、六次第一附属医院,去过两次广州中医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每次去医院,坐在囚车里,带着手铐。路人纷纷侧目。我对他们坦坦然微笑。躺在病床上,七、八个针头疼疼地扎进穴位,通上电流……因为每次都有三、四名管教紧紧看守,我从未能把致伤的原因详细地告诉医生,管教更不告诉他们。有一次许大夫迷惑地问了一句:怎么搞成这样?陈运莲有次以一种很责备的口吻问我:你的腿怎么这么久还不好?我回答它:你大概忘了它受过怎样的折磨?它不吱声了。

2003年新年前,我被转到后院禁闭楼。由王丽华、招洁卿做“挟控”。

三大队的禁闭楼就像恐怖电影里的阴宫后院。整栋楼被高墙围绕。从我住的2楼窗外望下面,有时会看到巨大的长蛇在爬行。房门终日紧闭。

2003年新年过后不久,判了两年劳教的王丽华提前7个月释放。她从进了劳教所,几乎没做过劳役,全部被利用来折磨法轮功修炼者。那7个月减刑是劳教所对它迫害法轮功“有功”的奖励。我长期和王丽华住一屋,亲耳听到它多次吹嘘出这些事情。

王丽华走后,由招洁卿、骆玉甜“挟控”我。这两名都是有多年吸毒历史的劳教人员,广州人。招洁卿曾三次进劳教所,多次进戒毒所。还有一名负责走廊巡岗的偷盗,也吸毒、卖淫。劳教人员叫陈习凤,共四人与我住在一个房里。后来又搬进一位叫黄小梅的赌博、盗卖彩票类的劳教人员。它亦负责走廊巡岗。

大年初四,梁惠萍来到我房间。我坦坦荡荡对它言明我对法轮大法的信仰不会变。它气呼呼地扔下一句话:那你就一直这么禁闭着吧。当晚,向帆、徐小红也来对我“训话”。第二天,新一轮残酷的“猛攻”全面开始。

每天整个上午,整个下午,房间里的喇叭高分贝不停地、反反复复地播放那些污蔑法轮功的极其恶毒的宣传,或者让吸毒劳教人员在电视房里通过麦克风大声读污蔑法轮功的宣传资料,再通过喇叭传到房间。

那时关在禁闭楼还有一位叫邓怡的法轮功修炼者。她已长期绝食抵制对她的强制“转化”,医生一天来两三次给她灌食。每次我都能听到她令人心碎的惨叫。为了不让我听到(其实这是不可能的),每次医生一来,劳教人员马上照管教吩咐把我房间的全部窗户关死,再把本来就高分贝的喇叭放到更加震耳欲穿的疯狂的高分贝,里面充满了疯狂的、对法轮功声嘶力竭的谩骂和诬蔑……有好几次,我感觉自己要疯了。(在槎头有变疯的)。过去不理解“文革”时受迫害的一些人为什么不坚强地熬过来而是选择了自杀?现在我完全明白了。

但我从未想过自杀,因为法轮功大法明确告诉我们自杀有罪。我亦相信自己不会变疯。因为心中有佛法。你骂你的,我只在心中默念佛法,让坚毅、勇气、正气、慈悲,在这生死的逆境中常驻我心,发扬光大。

晚上亦不得片刻的安宁。逼我看造谣录影,或者招洁卿对着我大声念造谣“资料”。然后还逼我所谓的“写作业”。就是管教每天给我出题目,比如什么,你为什么被劳教?法轮功什么什么的,叫我回答。我拒绝写。我心平气和地对管教们阐明原因——从2000年进劳教所,我,还有别的那么多法轮功修炼者,不知写过多少这样的文章给你们管教看。你们管教认真看过吗?我发现你们没有!你们只是把它作为一种完成“转化”任务的手段,而不是真正倾听民众的心声。你们管教绝大部分心浮气躁得连一本法轮大法的书都没有看过,极少几个人声称看过一点《转法论》,也只是怀着“找出些可以批判的地方”这样的心态。你们这样的素质,这样的对待问题的方式,写多少东西给你们都是白写。而且,牵扯一个人的生活历程,思想,信仰这些那么大的问题,岂是你出个题目,写几行字,一个小时就能表达清楚的呢?这哪里是对自己、对他人、对社会、对历史负责的态度?管教说:你过去写过,现在也许思想有变化嘛。我们想了解你现在的思想。我告诉它们:在劳教所经历的磨难、残暴越多,我越觉得教人修佛向善的法轮大法好,世界需要“真善忍”。你们这里实行的是残暴、压制,而我师父多年来对弟子们言传身教中却无处不体现出大慈大悲,以德服人,以理服人。两相对比,你说我心向何方?

原来招洁卿在得到向帆默许后,开始不许我睡觉。或者拖到很晚(比如2点,3点,4点)才让我睡。她穷凶极恶地威胁我:你敢睡,我的“招”字倒过来写!我说你有什么权利不给我睡觉?她说:管教既然叫我做“挟控”,我就有这个权力!它曾几个晚上不让我睡觉。后来连中午觉也要剥夺。我找到一名叫辛慧婷的管教。她说:中午可以睡一下。这样又过了几天。我的身体已瘦得像风都能吹倒。我忍无可忍,找来了花少霞。“你不写作业?不写,抓着你的手也要写!”它表情极凶。我没吱声。“你的丈夫要跟你离婚!”它又凶狠地抛出一句。我也不吱声。我只是步步逼问它是不是永远不给我睡觉?它含糊着想赖。我对它说:你是这个大队的最高领导。你必须明确答复我。将来我身体有什么事情你要承担责任!它最后只好说:不写作业,不能按时就寝,到12点才能睡。

从那以后直到5月18日(或5月28日)我被转到广东省妇教所,一直是晚上12点才允许我睡觉。就这样,我一直处于营养极度缺乏、休息极度不足的状态中,同时终日被关在房间里承受疯狂“洗脑”的摧残;而贴在每个房间里的“防非典注意事项”上都写着:要有充足的休息……“挟控”人员什么劳役也不用干,她们的“任务”就是24小时监视我、随心所欲地辱骂、嘲笑、挖苦我,辱骂法轮大法。剩余的时间她们就用粗言秽语互相谈论毒品、诈骗、卖淫、偷盗、男人……进劳教所之前,我从未想像过世间还有如此无耻堕落的灵魂,世间还有如此地狱般肮脏的语言,为人父母居然养育出这样的儿女——和这些人24小时同处一室,那是多么可怕的心灵痛苦啊!用语言是没法表述的。

这样的人渣,她们才是社会治安混乱、传播爱滋病毒、教唆青少年、滋养黑社会的极大因素。劳教所应该教育、挽救这些人。可是这些年,劳教所却利用这些人贪吃怕苦、不择手段贪图早日自由的扭曲心态,暗示、指示、给予他们权力,让他们肆无忌惮地打、骂、绑、铐、用种种毒辣手段折磨、摧残法轮功修炼者。

而这些法轮功修炼者是什么人?他们大多是知识分子,生活认真,工作负责,不慕功名利禄,只愿修心向善,向往高尚的精神境界的好人。——他们是庶民百姓中善良的存在,国家应该万分珍惜的宝贝!

2月24日,我父亲经过多次努力,第一次获准来探视我。当时梁惠萍、花少霞、阮玲、海珠区公安分局610办公室余强(主任)、还有我的一位亲戚都在场。我把腿被捆绑的情况简单告诉了父亲。父亲回去后开始向有关部门申诉我的情况。

4月4日(星期五),何雪梅管教发给我“解教表”,告诉我领到“解教表”五十天之内可以解教。我问她需不需要写信告诉家里?她说不用,劳教所的管理科届时会通知的。我后来申请打电话给家里,不批准。

在我七十六岁、患有冠心病的老父亲多方强烈申诉之下,大约4月中旬,省政法委的应立敏副处长在劳教局干部的陪同下,一行三人,来到槎头劳教所,询问了一些我的腿被绑的事。谈了一个半小时。时间很短。那时我身体已极度虚弱,思维反应、谈吐已十分滞缓,说几句话就气虚得接不上来。

一段时间以后,陈运莲和张景清等才在广州中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给我做了那么长时间来唯一一次X光检查。拿到片子后,陈运莲等和许舜沛大夫在小声交谈。我礼貌地恳请许大夫也告诉我。他简短地说了句:骨质疏松,缺钙。

4月30日,花少霞突然叫我下来操练。我说我走路都瘸,怎么能操练?但她硬逼着我跟徐小红、王瑞霞(管教)“左转右转”地操,还叫我跑!我拒绝跑,因为根本跑不了。接着,花少霞指示管教带我去医务室。“让专家给检查一下”,花对我说。

大队医务室里,有一位劳教局的干部(上次和应立敏一起来),一个年轻男子,还有一名穿大褂的中年模样的女性。那女子把我的两脚摆弄摆弄,用条短线量一量,对着腿照了一通相,然后打发我走了。那劳教局干部自始至终没有介绍那一男一女是谁,他也只问过我一句话:“唐乙文身高有没有1米56?”“1米55”。我回答。另外一男一女没说什么。我觉得这些人状甚鬼鬼祟祟。我是当事人,为什么什么都不对我说?后来回家后,父亲告知我:据政法委一位姓陈的主任讲,那是中山大学的法医。

5月份,北京的张丽君,在槎头劳教所和三大队队长们的邀请下(这是张自己说的),又来了。这次她住在那间恐怖的“心理咨询室”的旁边一间“管教值班室”里。小屋里放着一大堆水果和零食。张说这都是梁所长送给它们吃的。这次有另一名40岁左右的北京女子和张同来,两人都在“管教值班室”里。

张丽君第一次把我叫到它的房间,我什么话也不说。它只得放慢语气说,“上次绑你……有什么办法?……给我们那么短的时间,又有那么多人没转化……”花少霞也走进来对我威胁道:唐乙文,我说了,你必须“转化”。

以后又陆续叫我去了几次那“值班室”。我自始至终一句话也不说。姓张的和另一个北京来的两人开始轮番大骂我:我们是在“帮助”你!你还告我们说迫害你!告我们灌你喝辣椒水!绑你又怎么样!我们现在就可以再绑你!你再不“转化”,给你加期!关禁闭!拿了“解教表”你也出不去!那只是一张纸!……

那些日子,应立敏、荣处长(省政法委)由劳教局陈处长、叶科长陪同来槎头调查。我在管教大楼楼上办公室提供证言时对他们说:绑我的那个张丽君又来了,就住在这楼下。它现在说可以再绑我。你们可以去调查。

应立敏等找我提供酷刑证言后的当晚,我一夜不眠写了17页证词,详述了捆绑与罚站经过。

不久,荣处长、叶科长在劳教人员宿舍楼下办公室里,让管教王瑞霞拿出一条粗大布条让我辨认。我辨认这就是用于捆绑我的布条。写下证词。荣说槎头方面亦已承认是用它来绑我。我在槎头最后九周的“挟控”是位吸毒劳教人员(广州人),叫彭秋霞。她告诉我:确实是保留了当初捆绑你们的工具。(她在我们被捆绑时是当差的值班人员。知道这些事)。后来应立敏告诉我张丽君已承认捆绑我之事。

不久,何雪梅,张队长突然提审我。我问为什么?她们说:把提审资料交给上级部门,由他们处理。我认为提审我完全没有理由。所以不合作,也不签名。

不久,黄昏,劳教所管理科干部卢冬梅在三大队劳教人员宿舍楼前的露天桌旁,对我宣布加期两个月,“罪名”是“不写作业,不写日记”。我拒绝在加期材料上签字。当时在场的有花少霞、刘管教等一群管教。

所谓写“日记”是三大队自己让劳教人员每日写来给管教看的,写写每日发生的事情有什么想法。我每日的事情就是终日关在禁闭房里被“洗脑”,有何可写?而且既然是“日记”,便是有话则写,无话则罢,没有任何法律的强制性。所以从2003年3月18日起,我的“日记本”上每天只写两个字:无话。而所谓的“作业”我更是几乎从来未写过。槎头劳教所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给我“解教表”的,为何又能以“不写作业不写日记”为名突然加期?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词?”

宣布“加期”的第二天早上,花少霞带着吸毒劳教人员严敏仪走进我房间,通知我收拾东西。检查我的行李时,我亲眼看到花少霞拿走了我那写给政法委的17页证词底稿。我说:你没有权力没收它。花冷冷回了一句,“在这里,我什么没有权力看?”它最终拒绝还给我。

我由花少霞和曾帼剑、严敏仪、万小云紧押着,由三大队来到渡口旁。在那里,卢冬梅又拿出些“加期”证明让我签。我再次拒绝。然后劳教局的陈处长“宣布”将我转至三水妇教所去服完新加的刑期。当时,梁惠萍、郑海燕(槎头劳教所教育科科长)、卢冬梅、熊处长(广州市劳教局教育处)等一大堆管教人员在场,加上曾、万、严三名劳教人员,再加上三水方面来接我的唐所长、卢炼红,陈艳红、王毅等管教,场面“轰动”,仿佛我是什么重要人物。

当陈处长“宣布”时,花少霞命令我“蹲下!”那几个劳教人员哗地蹲下,我不蹲。我微笑着对所有在场的管教说:人与人之间应该平等地交谈。

其时我的身体已非常虚弱,因为长时间的高压迫害,精神也非常疲惫、滞缓。但对前方未知的路,我保持坚强的态度。无论乌云多么密布,我都希望自己有足够的坚韧和勇气,射穿厚厚的云层,看到前方灿烂的光明。

果然,在广东省妇教所,我又经历了一场又一场残酷的身体与心灵的摧残——从2003年5月一直持续到8月22日晚上。

4名管教24小时轮番贴身监视、讥讽、侮辱,强迫一字一句按它们的要求写辱骂法轮大法的话,一丝一毫不许有自己独立的思想。我不肯写,便谩骂。几名管教“车轮战”地轮番谩骂,有时持续整晚,逼我坐在小板凳上从晚上被它们一直骂到翌日早上七点,不许睡觉。有名管教(其人为妇教所所长谢XX的女儿)大骂我:“我们干警人多,可以车轮战!你唐乙文只有一个,看谁熬得过谁!”与在槎头劳教所一样。

它们逼迫我看洗脑录影,甚至从早上八、九点一直看到晚上,中午亦不给休息。逼迫我和她们说话、“交流”,如一名叫唐湘萍的管教亲口对我说:“我们就是想多了解你的思想。你必须和我们谈。你就像一个密不透风的鸡蛋,我们要找到一个缺口,一针扎下去,把你里面的气全放出来!”包括身为所长、副所长和教育科科长的谢XX、唐XX、杨XX,都多次穷凶极恶地辱骂我。谢XX甚至在我母亲探视我时,当着我七十二岁高龄、患有高血压的母亲面前疯狂地谩骂我,给我母亲心灵极深的创伤。它们还不断地威胁我:再不“转化”,关满三年你还回不了家!再送你去“学习班”(洗脑班)!

我的心灵、肉体每一分钟都承受着巨大的摧残。伤腿虚弱得走不了几步路。每天我都对着自己说:只要还有一口气,我就不能向邪恶屈服。即使肉身被迫害致死,也不能向邪恶屈服。

2003年8月23日上午,我拖着一瘸一瘸的伤腿,走出省妇教所的大门。

再次被捕

2004年2月23日晚六点多钟,我和一位朋友(非法轮功修炼者)正在广州中山大学西门旁的街上准备去附近的西餐厅吃饭时,两名员警突然从路边一辆警车里跑出来,蛮横地拦住我们,命令我们上警车。

我很惊讶地问:“为什么”?
员警说:上车再说。
我说:你们是什么人?
其中一名员警手捏着一个小小的名牌在我面前晃了一下,上面写着“公安局”。
我大声抗议:凭什么当街抓我?我犯了什么法?
员警说:查身份证!
我问:为什么?我又不是外来人口!查身份证也得等我回家拿啊?员警又改口说:有事要你跟我们走!
我大声抗议:你们要带我去哪里?
员警说:上车就知道了!
我说:不去!哪有这样黑箱作业,不明不白当街绑架人的!大家群众给评评理!
员警听我这一说,马上粗暴地喝斥驱赶围观的群众。

这时我注意到至少来了两、三辆警车,有几个穿便衣的(男)围了过来,大约有四名。我突然看见海珠区公安分局“610办公室”的温春兰(女)出现在我面前,阴沉着脸叫了我一声,马上便不见了踪影。

这时,一名身着深黄色西服,三十来岁模样的男子走过来问:“我是中山大学的老师,发生了什么事情?”员警马上粗暴地把他推到一边。围观的群众越来越多,我又执意不肯上车。员警突然开始动手。大约有四人一起极其野蛮地,就在大批群众面前,强行把我往停在路边的警车里拖,车里还坐着两男一女(全穿便服)。因为我拚命反抗,车外的员警大叫车里的人帮手。车上车下的便衣一起拉扯着我的双手双脚,把我横着塞进了车内的地板上。这时我的那条伤疾未愈的右脚还死死顶住车门。车上车下又一起连扯带拉,随着伤腿一阵疼痛,也被他们塞进了车里。“把那个老师一起带走!”“那男的呢?(指我的朋友)怎么让他跑了?”“我们现在去追!”—这是车外员警们的对话。我看了一下手表,七点十分。大约五分钟后,警车把我带到了最近的新港街派出所,那位老师也被几名员警押了进来,直接被粗暴地推进关犯人的铁闸门里扣押起来(我看到里面已蹲着一个男人)。我大声抗议员警滥抓无辜,然后问老师叫什么名字,他说姓冯。一名穿便衣,四十来岁模样凶残的男人(且叫他A吧,此人也在绑架现场)在派出所里转了一下,对许存勇说:“这里没地方,带回江南中!”(许存勇是我的户籍所在地海珠区江南中街派出所的民警,也在绑架现场)我不肯走。A指着铁闸门,凶神恶煞地威胁我:“你不走,我把你也关进里面!”我马上问A:“请问你叫什么名字?你有什么权力这么做?”A不答我,许亦不告诉我A是谁。我要求马上打电话通知家人。A大喝道:“等下余主任(指海珠区公安局610办公室主任余强)来跟你谈!”A 和、一名男便衣、一名女便衣(此人亦拒绝告诉我她是谁),加上我,重新坐上警车。男便衣用手机问:“那个男的抓到没有?”我无法听到回答。我为我的朋友担忧和悲伤。一个规规矩矩的良民百姓,因为和我吃顿饭都要遭受当街绑架。一进江南中街派出所,A便命令许没收了我的手机,三串锁匙和小手包里所有的名片。一名女员警还对我搜身检查。我被关进一间小屋,由许存勇,一名男保安,一名女保安三人看守。夜里2点左右,我被许、另一名姓邹的民警,一名女保安,坐在警车上强制押送到“广州市法制教育学校”。我问许和邹:“为什么送我到那里?”二人都说不知道,只是执行上级命令。

在“法制学校”的门岗小房里,三、四个男女已在等着。一名叫刘丹红(女,保安队队长)一名叫杨XX(男,所谓的“教员”),一名叫王军霞(女保安)。邹、许两人离开前,我郑重地对他们说:为了抗议你们非法绑架,我从今晚已开始绝食,关我多久,我就绝食多久!刘丹红、王军霞架着我走进阴森的楼里。沉重的铁闸门在我身后关上了。我被带入一楼105房,大小便都安排在房间的一个小尿桶里,每天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倒尿桶。洗澡也只能在房间一个角落里,房间唯一的窗户外用铁棒焊死,上面是大大的档板罩着,加上房间后面就是二、三层楼高的高墙,所以无论怎样外面世界都看不到里面发生什么,里面也看不到外面。洗下的衣服就挂在窗户的铁棒上。房门关闭,门上的一块玻璃用报纸糊住,只留下一个方角,以便走廊里24小时巡岗的保安监视屋内。几名女保安一天三班倒,坐在房间里寸步不离地监视我。她们是:程金枝(贵州人),X先琼(广西人),温亚燕(广东茂名人),彭珍,“肥姨” ,王军霞等。

后来我亲自了解到,这些人在这里称“助教员”,有男有女,从二十几岁到五十几岁我都见过。都是“法制学校”每月花六、七百块钱雇请来的文化层次极低的人。他(她们)或已失业下岗(如程金枝),或无一技之长很难找工作(如X先琼、温亚燕)。刘丹红亦亲口对我说:我不是干公安这一行的,来这里就是为了三餐。

2月24日早晨六点五十分,铃声突然大作。当班的女保安彭珍马上喝令我起床。我告诉她:我的腿被绑伤未愈,昨天又被拉伤,现在很难受。而且昨晚折腾到一点多才睡下,很疲劳,我想多睡会儿。彭珍说:你一点、几点睡觉,不管!起床!……我在“法制学校”的第一天,便在这阴森恐怖的火药味中拉开序幕。

当晚,杨“教员”对我说:你丈夫给你拿来了衣服。我质问:为什么不让他见我?杨说:你现在这种状态,不方便让他见。(后来我得知:我丈夫那天去探望我时,“法制学校”门都不让他进,只在门口对他说了几句,也不告诉他我的任何情况,包括为什么把我抓进这里)。

2月28日上午大约10点钟,“法制学校”开始对我强行输液。这里有三名女医生:邓X(我记得叫邓娟)、彭X、鲜怡。刘丹红、温亚燕,加上宋“教员”(男)都在我房间里。一名20多岁的女子打开摄像机拍照。

前几天,我已明确地向刘丹红、宋、邓、彭、瞿(一名女“教员”)等讲明:我绝不同意在非法关押的情况下被强制施行任何医药手段。我告诉他们:因为在劳教所受了三年摧残,我身体很虚弱,你们不能在没有我的任何病历、没有我的任何亲人在场的情况下对我的身体想干什么就干什么。

但他们四、五个人(医院加上保安)一起动手,虽然我拚命挣扎,最终仍被死死按住。针头被粗暴地扎进了我的血管。医生说:将来就是你死了,也没有我们的责任。摄像机就是证明,证明是因为你自己绝食,不关我们的事。

从那以后,每天强输四瓶液(据说是2000cc)。从大约3月4日起,每天输六瓶(据说是3000cc)。从早上九点来钟一直输到晚上十点多钟。每次我都拼尽全力反抗,每次都被人多势众的他们强按住。后来我身体越来越虚弱,坐都没有力气了,也没力气再去反抗。

我的双手因为长时间输液而越来越肿痛,腿伤开始发作,脸和眼出现浮肿,双眼视力变得越来越模糊,嘴唇因为缺水而大片掉皮,双腿﹑双手﹑脸部出现抽搐﹑痉挛,频繁地呕吐,有好几次胸闷得几乎要窒息而死……

三名医生每次见到我这些症状,语气冷漠嘲笑地对我说:绝食就是这样的啰。你自己选择这样,那你就自己承受……难受的还在后头呢……胃穿孔﹑闭经﹑不能生孩子﹑肌肉萎缩……像以前你们法轮功的陆羡明﹑古媛美﹑王惠敏(这些人都在槎头劳教所或广州“法制学校”关过)绝食,最后多惨……

3月3日早上,彭医生、程金枝、王军霞,一名被称作小龙的男保安,一名姓邓的保安头头(男),强行带我去陆军总医院检查身体。在医院停车场,我拒绝下车。我质问彭医生:为什么不通知我家人?彭说:这只是常规检查,不需要签名,不需要通知家属。我说:现在情况不同。首先我是被非法关押,亲人不知我的生死;而且我已绝食那么久,身体虚弱。没有亲人在场,万一其间有任何不测发生,你们谁负这个责任?我亦对着推担架床等在一边的那位男医生说:请问医生,你敢负这个责任吗?男医生犹豫一下走了。邓气急败坏地叫我写张条子证明是我自己不愿接受体检。我将我刚才表述的意思写下来递了给他。彭医生坐回车上还在大骂我。我的思绪却停留在刚才的一幕——那四名保安曾用暴力强拖我下车。我双手紧抱住车座,那姓邓的居然把那车座拆了下来,打手凶相终显。我大声抗议时,他竟当着医生的面伸手要捂住我的嘴。我厉声喝斥他:你敢捂我的嘴!他赶紧把手缩了回去。

3月10日下午,省政法委的应立敏处长来到我房间,劝我进食,至少喝水。我告诉他:这些天,白天,晚上,有好几次我听到隔壁房间和楼上传来沉闷而突发般的“砰!砰!”的声音。这些恐怖的声音意味着什么,对于在劳教所呆了三年的我,心里太明白了。而且我了解到,这里和劳教所一样,强制看“录相”﹑“写作业”﹑“洗脑……”你们一夜之间把我扔进这地狱来,叫我如何吃得下?!

3月11日晚,我丈夫被应立敏叫来劝我进食喝水。那晚我几次发生胸闷﹑急速气喘的危险状态。我丈夫亲眼看到在场的邓医生冷漠粗暴的言行举止。“简直丧失理智,绝食!”邓说。我丈夫气愤地反驳她:“她是个很聪明的人!她一点没丧失理智!你们做医生的应该对她好一点,像个医生的样!”

3月12日晚,应立敏来到我房间说:你可以出去了。你妈妈约半小时后就来接你。晚上七点左右,我母亲在我表姐和表妹的陪同下来到我房间。,母亲告知我:先带你去陆军医院检查一下,住两、三天,待身体稳定些再回家。医生费由“法制学校”出,我也在医院陪你。我同意了。可是,当我在家人搀扶下走下“法制学校”大楼前的台阶时,我看到刘丹红、邓医生、杨“教员”、黄“教员”(女)、2名女保安提着2桶生活日常用品,加上司机,一大帮人都上了那辆“法制学校”的中巴。我于是连问了三遍应立敏:这些人难道和我一起住在医院?应立敏三次都答曰:不,她们送你去医院就回来。我母亲与表妹在旁边都听得一清二楚。到医院后,我被安排进2楼急诊科病房住下。负责医生是位叫陈轶的男士。这时,我惊讶地发现那2名女保安居然一人一张木凳﹑大模大样地坐在我的病房门口,刘丹红等那几人,亦驻扎在房门口,连我表姐夫来到医院后,杨竟一把将他扯走,不许他进房看我,亦不许我出门。我大怒!这哪里是放我?分明是欺骗我们!我郑重表明态度:今晚上就回家,不住院了!若今晚不让我回去,那我继续不吃不喝,也不接受体检!我母亲打电话对应立敏说:你们明明答应发她,又这样欺骗她!她现在身体这么虚弱,你们这么大帮人像犯人一样监视着她,她哪里吃得下?我本人七十多岁了,又有高血压,晚饭没吃,降压药也没带,你们这么搞下去,不但她死在这里,我也会死在这里!母亲将我的态度也讲给了应立敏听。应最后答应母亲让我当晚回家,并答应将此决定通知“法制学校”的赖建峰(此人其时已来到医院)。于是我同意在病房里接受了“急诊生化”和“血常规”两项检查。检查结果出来时已是十点多﹑十一点十分了。赖说要和家属办一下移交手续。于是我母亲﹑表姐夫﹑表姐全都随赖去了。房里只剩我一人。我的身体越来越虚弱﹑痛苦难支,胸闷﹑气喘﹑想呕吐,胃部和腑脏好像都已凹贴在一起,我时时感觉到自己就要喘不过气了……度秒如年地熬到12点半,仍不见任何动静,我打算出房间找一下母亲。门口两女保安居然死死拉住我,不许我出去!我的厉声抗议招来了值班女护士,保安不得不放手。终于在一楼大厅里看到了母亲他们(那帮人也在)。母亲﹑表姐扶我在大厅的椅子上座下。刘丹红﹑2名女保安马上也凑到我旁边坐下。原来,赖写了一份“移交手续证明”要我母亲签名。大意是:唐乙文自2004年2月23日晚进“广州法制教育学校”后,一直绝食,于是自2月28日起一直每天对其输液。在医院做检查后,现将其移交给家属。以后唐乙文的医疗费用等一概由其本人及家属负责,与“广州法制教育学校”无关。我父母(父亲远在茂名家中,靠手机与母亲联络)、表姐夫都认为“以后唐乙文的医疗费用等一概由其本人及家属负责,与‘广州法制教育学校’无关”这样的写法不能接受,应该删掉。而且,我家人认为应该写明是由海珠区公安局强制将我送进“法制学校”的。我亦同意家人的意见。对我家人的这两点意见,赖死活不答应。他就这样拖着时间,我们的死活根本不在他眼里。夜越来越深,我看到身边的母亲体力越来越难支,脸色非常苍白﹑疲乏(她也吃不下﹑喝不下);身旁的表姐一直饿着肚子,出差工作了一天的表姐夫亦越来越显疲惫不堪之色,而我自己经过这么长时间折腾已虚弱得神智虚迷不清,靠意志力支撑着不要晕倒。我叫表姐夫从赖那里拿“移交手续”给我看看。除了上述内容外,中间还有陈轶医生写的一小段检查结果。我不想让年迈的母亲再受苦,“签吧。”我对母亲和表姐夫说。母亲签了名后,因为已夜深(2点了)无法复印,赖明明白白当着那么多人的面(我母亲﹑表姐夫﹑邓﹑杨﹑黄等人),很爽快地答应我家人,星期一(因为3月12日是星期五)马上复印一份,交给海珠区公安局的余强,由表姐夫去余那里取。

谁知到了3月15日(周一)下午,表姐夫和余通电话时,余说赖并未将复印件给他。而整天赖亦没有一个电话给我家人。(他未留联络号码给我家人)。

3月16日上午十点来钟,我母亲、表姐夫妇三人到“法制学校”见赖建峰。门岗进去通告后只出来一名姓李的女人,她说赖去开会了,亦无法联络他。

我母亲三人于是坐在“法制学校”对面的小食店,一直等到下午三点。这时,表姐夫看到杨“教员”从里面出来,便喊住了他。杨后来把李叫了出来。李对我母亲说:赖部长还在开会。然后她追问我母亲:你要那份东西干什么?我母亲说:既然赖答应了给我,那他就应该给我,就这么简单。在“法制学校”门口,我母亲用手机将情况告知了应立敏。应答应过问此事。
3月17日下午,我母亲、表姐夫去到江南中街派出所,要求拿回我被没收的手机、名片和三串钥匙。余告我姐夫,东西在温春兰那儿。后来温派人将东西拿到派出所。表姐夫来电告诉我:只有3张名片(我被他们没收了至少有10张名片)。问送东西的人,他只说不知道。

3月17日晚上10点来钟,赖打通我表姐夫手机,竟然逼问他为什么一定要拿那份证明?准备拿这份东西干什么?我母亲在旁接过手机,气愤地质问赖:你如果害怕我拿这份东西去干什么?3月12晚你要我签名,答应将复印件给我一份的时候,怎么没有问我这个问题?你身为执法人员竟敢在如此多证人面前言而无信,欺骗百姓,欺骗我们老干部!要这份证明是为了对历史有个交代,证明我女儿那段时间在什么地方!赖又改口道:经过上级研究,认为不需要给你们这份证明。我母亲问:你说的上级是指谁?赖说:应处长,610办公室……我母亲反问他:那你当初答应我的时候怎么没有和上级研究研究?赖无言以对,胡乱地抵赖。

3月18日下午,我母亲致电应立敏,告知他:我女儿的病历也被赖拿走了,将来去别处看病怎么有参考?应回答说病历是应该由“法制学校”拿的。而对赖在那张“证明”问题上对我们一家的极卑劣的欺骗行为,应回答说这个具体的问题他不管。

3月20日,母亲和我回到茂名。父亲白发苍苍,消瘦了很多。我心中的悲伤难以言表。

后记

自从法轮大法在中国被镇压,这些年我丈夫、我婆婆一家(我们过去住在一起)因为我也承受了极痛苦的磨难。例如我在2000年初被拘留时,江南中派出所敲诈了我丈夫2000元;5次粗暴野蛮的抄家;居委、派出所多次上门蛮横骚扰;在劳教所长期被剥夺了亲人探视的权利(最长甚至达7、8个月不让我们夫妻相见)。我写的信全部要经管教“审查”,最后却几乎都没有到达我丈夫手里。公安、员警等甚至到我丈夫的工作单位去“调查”、骚扰。这次我被非法绑架后,我丈夫曾被温春兰占用了从一点到五点那么长时间对我丈夫进行审问。

我丈夫和婆婆难以再承受这样的痛苦和压力。婆婆不允许我再踏入家门。

2003年8月23日从劳教所出来后,无家可归的我只好暂住在酒店里(以后便一个人到处流浪)。

我丈夫曾苦苦追求我10年,一直很钦佩我的才华、善良和温柔。在酒店里,他一边和我谈分手的事,一边眼泪断了线般往下掉。

2004年2月十几号时,余强逼我丈夫找我(可我丈夫也不知我住在哪里),并威胁说如果找不到我,他就派人去我丈夫家查。

2004年2月21日中午,我达电话给余强,强烈谴责他用这么卑鄙的手段骚扰我丈夫。余在电话里狂啸道:不用这种办法你唐乙文根本就不把我余主任放在眼里!你一直不肯告诉我你住在哪里,如果不和我们联络!……我反驳他道:我是个自由人,我完全没有义务和必要告诉你们公安、员警我住在哪里,或者时时向你们“报告”。余要求我告诉他我住在哪里,并且每两个星期给他打一次电话或见面。我断然拒绝了他。

2004年3月11日上午,我母亲问陈:我女儿犯了什么法,你们要把她抓起来?陈马上说:没有,没有。我母亲说:“那抓她干什么?把人抓起来,你们再慢慢搜罗‘证据’,再扔进牢里整到死为止?”陈忙辩解道:“那不是这么说。”

3月12日中午,余强、市公安局一名姓杨的处长来到中山大学我舅舅家。(我母亲当时住在那儿)母亲再次提这个问题:“为什么抓我女儿?”余回答说:是市公安局布置的。3月10日晚,应立敏第一次来看我时,我亦问他:为什么抓我、关我。自2004年2月23日晚,从被绑架现场开始,我就一直在问参与了绑架与关押我几乎所有的那些人—–“为什么?”没有一个人回答我。

3月11日,应第二次来看我时,提供了他的回答。应说:抓你是符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的,国家规定像你这样未“转化的”、思想还没改造好的炼法轮功的人,可以送进“法制学校”,接受法制教育。这里是个学校,不是劳教所。你看,你一个人住一间房,劳教所就没有这样的条件。没想到你还没接受教育,就绝食……

那天我已虚弱得无力说话。我也不想说话。一个堂堂广东省政法处长,竟然说那么野蛮的街头绑架是符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一个阴森森压抑的强制“洗脑班”竟然被美称为“学校”,自古哪有学校需要把学生从大街上残暴地绑架进去?执法人员黑箱作业,执法犯法,言而无信,竟然说要教育百姓法制知识;应处长他大概不知道,我在槎头、三水的妇教所时“条件”也和“法制学校”一样好——很长时间以来,我一个人一间房,不同的只是在我的房间里监视、折磨我的打手们、“挟控”们的人数不同。

当晚,应还对我说:“你不告诉我们,你住在哪里,你也不与我们联络,这叫“失控”。这是不允许的。你以为你不告诉我们,我们就找不到你了吗?你还在中国,你这种人也出不了国……我们还不是找到你了?

3月12日晚,应到房间宣布放我后,要求我以后每两个星期和他、余强等联络、“报告”。我说:不。

至今,我仍在流离失所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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