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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监院:肯定公平会力抗世界微软 但仍待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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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0月6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文宗台北6日电〉监察院专案调查台湾公平会力抗世界最大软体公司“微软”的调查结果今天出炉。监察院肯定公平交易委员会以不到一年的时间“力抗”世界最大软体公司的努力,并能获致台湾微软公司请求行政和解成果,但监察院认为,公平会仍有可改善的地方。

监察院指出,公平会与台湾微软公司达成的行政和解契约,是台湾微软公司及相关企业就微软“中华民国文字版彩盒包装零售版WINDOWS、OFFICE及OFFICE个别程式”关于价格、搭售等部分达成和解,公平会对于其他微软产品,包括其他版本的价格、搭售等,如涉嫌违反公平交易法,仍应依权责查处。

监察委员李伸一、赵荣耀、马以工三人组成专案小组,调查九十一年5月间社会舆论挞伐微软公司运用在台湾独占软体市场优势,采“全球统一定价”模式,搭售WINDOS、OFFICE软体涉违反公平交易法,调查报告今天公布。

调查报告指出,公平会先历经六个月调查,在九十一年底决议“原则同意台湾微软公司请求的行政和解”,并在九十二年2月底决议通过台湾微软公司提具的行政和解契约内容,最终缔结行政和解契约。

监察院肯定公平会以大约不到一年的时间,“力抗”世界最大的软体公司,并终能获致台湾微软公司请求行政和解的成果;但在调查意见部分,监察院认定公平会仍有许多有待检讨改进之处。

调查指出,公平会追究微软涉违反公平交易法的“全球统一定价”部分,调查“供给面”仅通知微软相关企业、台湾微软公司、下游经销商、转销商提供进销货价格和查访北部高都会区五家零售商价格而已,并未落实扩大调查涵括政府机构、学校、大型企业、中小企业等广大“需求面”,涉嫌未善尽调查责任。监察院说,微软在台湾OFFICE销售市场占九成,其他厂商仅占一成,公平会草率认定套装销售已经属于交易习惯或属于行业特性,似显草率。建议公平会应持续紧盯台湾微软公司有无落实行政和解契约内容,如果没有,应解除行政和解契约,另外成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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