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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财部:信托所得资料纳入网路申报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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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0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湘欣台北10日电)台湾财政部今天表示,九十三年度信托财产各类所得凭单及信托所得申报书资料,已正式纳入综合所得税各类所得资料电子申报系统范围,预计于11月底前提供下载使用。

不过,财政部指出,九十三年度信托财产各类所得凭单及信托所得申报书电子申报系统,是以产生同一申报档方式,受理网路申报,所以,信托行为的受托人,无法将两项申报资料,以不同申报方式,分别办理申报。

也就是说,若想用网路申报信托财产各类所得凭单,申报资料建档时,就需同时完成信托所得申报书资料建档作业,才能上传申报资料。当系统提示上传成功时,表示信托财产各类所得凭单及信托所得申报书,已同时完成网路申报程序。

为鼓励信托行为的受托人采用网路申报,财政部尽量简化网路申报作业。凡经由财政部网路报缴税网站(http://tax.nat.gov.tw)完成申报者,除其他应检附的信托相关文件外,无须另外检送经网路服务业者回传的“信托财产各类所得凭单申报书”回执联,及收件回执联(含申报单位基本资料、各类所得凭单件数及金额、申报时间、收件编号等资料)。

所以,财政部也呼吁,尽早申请信托受托人“法人报税密码”,并利用安全又便捷的网路报税管道,完成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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