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民法精神来解决台湾历史地理的争议

高达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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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1月19日讯】对于台湾历史和地理的争议,独派和统派辩得口沫横飞,虽然陈水扁总统也对此发了言,可是大部分的民众还是一头雾水,弄不清楚谁对谁错,笔者发现如果以民法的财产篇和亲属篇来解释台湾史地的情况,就不难抓住最重要的概念,将这个争议理得一清二楚。

民法规定得非常的清楚,财产的持有,即使是亲兄弟也不得侵犯,他的就是他的,你的就是你的,不是因为是兄弟就有权力可以随便动用。举例来说,一栋房子是哥哥的,弟弟就没有权力可以买卖。不但如此,对于哥哥的财产,甚至嫂嫂的夫妻关系ˋ侄儿的父子直系亲等,其继承权都比弟弟的二等亲还大。台湾和中国的地理就是属于这种情况,界线明显清楚,不需争议。

民法亲属篇里面关于亲等关系的规定,并没有任何的法律可以撤销。亲兄弟即使是吵架,互相不往来,甚至彼此凶杀致死,仍然是二等亲,说的更夸张一点,即便是父子拿刀互砍,上了法庭他们还是直系血亲的一等亲,验起DNA还是父子,谁也没有办法改变。台湾和大陆的历史就是属于这种情形,这不是任何一方的专有,而是大家无法改变的共有因子。

所以在政治上去中国化是符合台湾的地理和政治实况,在传统上ˋ历史上去DNA化则是违反了人种和人性发展的自然原则。说简单一点就是,我们反对共产专政的中国,但是我们不会因而不吃馒头ˋ水饺,不吃川菜ˋ江浙菜,不拿筷子。

台湾政坛这一阵子的史地之乱就是源于激进独派要以财产权来否定亲属关系,激进统派要以亲属关系来侵犯财产权,两者都是错误的观念。

理性的统派应该是尊重对方的财产权,以寻求共组公司的方式来联合。理性的独派应该是接纳已经存在的血缘历史关系,避免激烈的冲突。有了这样的认识,台湾史地考试的方向就不难拟定,大家也不会被地理的界线ˋ历史的范围弄得昏头转向。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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