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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境内违法交易将没入 台海关:配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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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2月27日报导】(中央社记者许湘欣台北二十七日电)针对台湾陆委会表示大陆人民币不能在台湾交易,违者要依“人民币非法交易案件移交海关处理作业要点”没入一事,关税总局查缉处处长江安雄指出,将依法配合办理;央行官员则表示尊重主管机关。

江安雄指出,由于两岸尚未建立货币清算制度,依据“人民币非法交易案件移交海关处理作业要点”,由海关担任执行单位,负责入出境时人民币携带数量查缉管制工作。

境内违法交易部分则由警察机关负责查缉,移交由海关没入。由于才刚开始实施,截至目前为止,海关尚未有实际没入的案例。

不过,由于人民币准许携带入境的上限是六千元,江安雄坦承查缉并不容易,除非违法携带的数量非常大,或者有其他违法情事,海关才能依法搜身。

央行官员则表示,目前人民币主管机关为陆委会,央行尊重主管机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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