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紧急应变法案 送交国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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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0日讯】〔自由时报编译陈泓达╱综合东京九日外电报导〕日本内阁九日通过一系列面对外力攻击和其他紧急状态的因应措施,包括增强军事力量、加强自卫队和美军的协调,以及疏散平民措施等七项法案。这些法案将随即送交国会审议,以便在六月十六日截止的本会期完成立法,进而和国会去年通过的“武力攻击事态法”等“有事”(紧急状态)三法一并构成完整的“有事法制体系”。

 “武力攻击事态法”规定当日本遭受武力攻击时,政府可在内阁会议决定应对基本方针,成立以首相为首的对策总部,授予首相宣布进入战时体制的权限。这是日本政府自二次大战结束以来首次为战争与建军体制取得合法地位,九日通过的一系列法案亦为是项努力的一部分。

 关于日本近年来调整其国防体制的举措,以先后制定的“周边事态安全法”、“武力攻击事态法”和修正“自卫队法”、“安全保障会议设置法”部分条文等最受外界瞩目,后三者又被通称为“有事法制三法案”。

 首相小泉纯一郎已指示各省厅大臣确保这一系列法案顺利通过。

 在日本遭外敌攻击或政府预期将遭攻击时,“美军行动顺利化法案”规定,日方可向驻日美军提供武器弹药,并征用民间土地供美军使用。“外国军用品海上运输管制法案”则规定,日本可在周边公海海域对可疑船只实施带有警告射击的现场拦检。

 此外,“特定公共设施利用法案”规定,自卫队可优先使用机场、港湾和无线电频道。“自卫队法”修正案则规定日方可向从事灾害处理和运送在外日人的美军提供所需物资。“俘虏处置法案”和“非人道行为处罚法案”则是顺应国际惯例,禁止虐待非战斗文职人员。

 日本和美国于一九五一年签订共同防御协定,构筑象征冷战时期美国东亚战略防线的“日美安保体制”,但其军事合作的范围迄至冷战结束并未明确界定。日本政府早在一九七七年便拟议建立“有事法制”,但由于在野党和反战团体强烈反对,此议始终停留在执政自民党党内讨论阶段。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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