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最高法院拟收回死刑核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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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11日讯】 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萧扬前日在人大会议上表示,最高法院正考虑收回地方法院的死刑核准权,但暂未确定收回时间。最高法院前副院长唐德华也表示,死刑核准权是最高法院的权利,下放权力不合法。他认为, 收回权力有利于严格掌握死刑标准,有利于执法统一。

海外媒体报道, 萧扬是在前日参加人大山西代表团的小组讨论时,作出上述表示的。不过萧扬在他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并没有写明,最高法院将收回死刑核准权。

最高法院前副院长唐德华透露,收回死刑核准权是最高法院研究的内容之一,目前社会各界都有这样的要求,而最高法院也有收权的愿望,相信在不久的将来会收回死刑的核准权。

唐德华指出,下放死刑核准权不合法律规定,因审核死刑是最高法院的权力和职责。他认为, 处理死刑问题需要十分慎重,量刑的标准以及尺度要统一,证据要非常确凿,法律依据要很充足。下放权力,各地方对于死刑尺度的掌握不完全一致,不容易统一掌握。

据悉, 在1983年中国施行严打刑事案件运动的时候,最高法院开始下放核准死刑的权力。首先是云南省,随之是广东等省,现时除了毒品、走私、境外人员的犯罪案件之外,其他大部分死刑案件的核准权,都由地方高级人民法院执行。

据悉, 中国最高法院收回死刑核准权一事, 受到人大代表关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毛宇峨和人大代表李玉臻均向全国人大提交议案,要求由国家最高司法机关掌管死刑核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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