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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选会公告扁吕当选正副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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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3月27日讯】〔自由时报记者施晓光、范正祥╱台北报导〕在内有国、亲立委阻挡,外有群众激情抗争的不安气氛中,中伐举委员会委员会议昨天审定通过台湾第十一任总统副总统当选人名单,并正式对外公告陈水扁、吕秀莲当选。

  由于抗争民众群聚在中央联合办公大楼外的中选会布告栏前,阻挡中选会人员张贴公告,中选会先在网路上完成字号“中选一字第○九三三一○○一二四号”的当选人名单公告;晚间七点多,中选会趁群众较少才二度成功张贴。此外,中选会还另外公告这次已遭否决的两个公民投票案。

  总统府公共事务室昨晚表示,行政院转呈中选会第十一任总统副总统当选人公告,业于昨天晚间八时五十九分送抵总统府。

  中选会强调,根据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七条、第三十四条及第六十三条规定,该会必须于投票日后七天内公告当选人名单,未当选的候选人如果有异议,可依同法第一百零二条及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向法院提起选举无效及当选无效之诉。

  据悉,中选会昨日原本只有通过审定当选人名单及当选人得票数(六百四十七万一千九百七十票),但考量社会仍有纷扰,为缓和落选一方群众情绪,中选会委员吴丰山在会中要求附带决议,由黄石城对外说明中选会依法必须公告,并强调如果司法验票或司法判决改变当选结果,中选会将会重新审定当选人名单,但身兼中选会委员的法务部长陈定南提出异议,最后改以临时动议方式表决通过上述意见。

  中选会昨天为此特别发布新闻稿指出,根据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如果当选人经判决当选无效确定,并依法院确定判决认定的事实,候选人得票数有变动导致影响当选或落选时,中伐举委员会就将依法院确定判决认定的事实,重行审定;如果审定结果确有不应当选而已公告当选的情形,中选会已公告的选举结果就将予以撤销,重行公告的当选人,任期将至原任总统、副总统任期届满日止。

  另外,若经法院判决选举全部无效或局部无效时,将依第一百零三条规定重行选举或局部重行投票。

〔记者施晓光╱台北报导〕国、亲总统副总统候选人连战、宋楚瑜昨天向行政法院提出行政假处分声请,要求在验票程序没有完成、确定最后当选人前,中选会应暂缓办理当选人名单公告,由于这项声请未获裁定,因此昨天国、亲立委据此要求中选会主委黄石城暂缓公告的诉求,并未被接受。

  黄石城强调,依法他必须召开委员会议,目前并没有暂缓第十一任总统副总统当选人审定、公告的法定程序,但同意国、亲立委可以派代表列席委员会议说明立场,亲民党立委李庆华等人昨天也出席各做约六分钟的说明,他们主张应该等到验票结果确定后才公告当选人名单,但未获得中选会委员们认同。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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