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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日前缴房屋税 不加征滞纳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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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30日讯】〔自由时报记者郑琪芳╱台北报导〕5月是台湾报税季节,除了92年度综合所得税结算申报外,93年房屋税缴纳期限也是在5月,明天是最后缴纳期限,但6月2日前缴纳者,都不会被加征滞纳金;另外,为了便民,今年房屋税首度开放超商代收,每件收取手续费6元。

 台财政部赋税署官员说明,93年房屋税缴纳期限自5月1日至31日,逾期缴纳者,每逾2日,按滞纳数额加征1%的滞纳金,换句话说,纳税人只要在6月2日以前缴纳房屋税,都不会被加征滞纳金,纳税人如果逾30日仍未缴纳,则会被移送强制执行,赋税署呼吁民众把握最后几天期限,以免逾期被加征滞纳金或移送强制执行。

 台赋税署官员并且表示,纳税人如果未收到缴纳通知书(税单)者,应尽速向房屋所在地的税捐稽征处申请补发,也可向乡镇市公所申请补发,纳税人如果是用银行或邮局存款账户办理转账纳税者,应注意存款余额是否足够拨付应纳房屋税款,如有不足者,应尽速补足,以免逾期受罚。

 此外,财政部今年试办便利商店代收税款作业,5月开征的房屋税率先实施,紧接着,10月开征的使用牌照税及11月开征的地价税,也将陆续开办。

 财政部赋税署也持续推动信用卡缴税,继信用卡缴纳综合所得税外,也开办信用卡缴纳地方税,包括房屋税、地价税、使用牌照税及查定课征之营业税等,其中,地价税已于去年11月开征时,首度适用信用卡缴税,而今年5月开征的房屋税,也首度开放以信用卡缴纳。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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