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长青:上帝在美国

曹长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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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5月4日讯】4月29日美国公共电视台(PBS)播出布什总统宗教信仰心路历程的专题片。这部片子再次预示,今年美国的总统大选,不仅是两党的经济和外交政策之争,还将是一场围绕社会议题的宗教信仰之争。共和党籍的布什更多代表基督教保守派等强调宗教信仰、灵修人生的理念,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约翰.克里,则传递左派那种在个人自由名义下自我放纵、丧失信仰的世俗倾向。

布什早年曾酗酒,沈迷石油生意的金钱、购买棒球队的荣耀等。但自从美国基督教布道大师葛培理(Billy Graham)带他进入《圣经》世界,成为上帝的子民,布什的人生就发生巨大变化,他从此戒了酒,迄今滴酒未沾;他进入教堂,研读《圣经》,从基督信仰中寻找自己生命的意义。

美国遭受恐怖袭击之后,布什在多次讲话中,都强调美国作为自由世界的领袖,有道德责任来铲除邪恶,并把北韩、伊朗、伊拉克列为“邪恶轴心”。“邪恶”一词是《圣经》中多次提到的;“道德责任”,更是基督教非常强调的。

和布什相比,左派民主党的领袖则不同。上届民主党籍总统克林顿,任职八年中,只在他和白宫女生莱文斯基的性丑闻爆出之后,才第一次去教堂,虽然他也自称是基督徒。现在的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克里,则支援堕胎、同性恋者结婚,反对把伤害胎儿者定罪等。罗马教廷已表示对克里当选的担忧。

美国两党所代表的这种理念差别,已有很长的历史。曾担任布什总统演说稿撰写人的知名作家戴维.弗鲁姆(David Frum)总结说,过去二百年来,美国两党的理念之争,发生了很大变化﹕

19世纪的时候,美国被分成南方、北方。共和党籍的林肯总统,代表的是北方的底层人民以及黑奴,来对付民主党主导的南方白人庄园主们。

20世纪,美国被阶级所划分,两党代表不同的“收入”阶层。共和党代表中产阶级;民主党则代表穷人以及大都会的富人。如果说美国是个金字塔的话,共和党是中间部分,而民主党占两头,由此形成对峙。

进入21世纪,则有了新的变化。美国的两党则更多被信仰所区别。布什所代表的共和党更加强调宗教信仰和道德的力量。虽然民主党不敢公开宣称它倾向无神论,但民调显示,民主党的支持者中,虔诚信仰基督教的比共和党的支持者少很多。

例如上次美国大选时,在每周至少去一次教堂的美国选民中,布什得到57%的选票,戈尔得到40%。民主党一直攻击共和党只代表富人,但在年收入10万美元以上的富人选民中,布什所赢得的选票比例,远没有在上述每周上教堂的选民中多(少四分之一)。这至少说明并不是越有钱的人越支援共和党,而是越有宗教信仰的人,越支援布什。

一般人的印象是,民主党代表穷人,共和党代表中产阶级和富人,但事实并不是这样。例如美国有非常多的大企业家、大富豪,都是民主党的狂热支持者,像电脑大王比尔.盖茨,金融投资家、亿万富翁索罗兹,纽约房地产大亨川普等,都是知名的民主党支持者。索罗兹出资几千万美元,建立专门网页,攻击布什与共和党,并准备用掉全部家当,来阻止布什连任。而好莱坞的亿万富翁和富婆们,几乎全部都支援民主党(知名演员中好像只有当上加州州长的施瓦辛格和刚拍出《耶稣受难记》的吉普森支援共和党),而且当年反越战、现在反伊拉克战争的狂热者,几乎都是支援民主党的好莱坞左派们。

美国大学的教授们,也基本属于高收入阶层,高校更是左派民主党支持者的大本营。民调显示,95%以上的美国大学教授支援民主党。而宣称自己是无神论者的民主党籍的大学教授也比比皆是。几天前,我到华盛顿一家电台参加一个电视辩论节目,对手就是一位美国大学教授,也是中国问题专家。辩论的主题是美国中小学生念的“忠诚誓词”中那句“under God”(在上帝之下,或在上帝的庇护之下)应否取消。

构成讽刺意味的是,我这个来自无神论的国家,并曾受到共产主义教育的中国人,坚持应该保留这句誓词,强调美国是个有神论的国家,基督文明是美国的立国基础;而那位在基督文化中长大的美国教授,则宣称他是“无神论者”,什么宗教也不信,并否认美国是个有神论的国家,坚持要把那句誓词拿掉,理由是它将导致“政教合一”。

有112年历史的“忠诚誓词”原来没有“under God”这句话,它是1954年由美国总统提议,经国会通过决议加上去的。五十年代是冷战的高峰,加上这句话,主要是为了更清晰地区分,美国是个有神论的基督国家,而共产苏联和中国等,是无神论的邪恶世界。我当时反驳那位美国教授说,加上这句话至今,已整整50年,半个世纪在美国历史上是个很长的时间段,事实证明美国并没有因为这句忠诚誓词而走向“政教合一”;因此没有理由和根据说今后会如此;所以根本没有必要取消这句誓词。

针对这位教授强调美国是个无神论的国家,我特别强调指出,事实不是这样,美国是由从欧洲逃过来的新教徒建立的,当时有条件建成“政教合一”的国家(因当时逃来的人几乎都是基督教徒),但正像托克维尔在《美国的民主》中描述的,这些新教徒在欧洲遭到宗教迫害,因此更懂得建立政教分离制度、传播真正基督精神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因此过去二百多年来,美国的制度既是政教分离、三权分立的,又在尊重信仰自由的同时,强调基督文明的重要性。

美国立国之本有两个最重要的文件,一个是《独立宣言》,一个是宪法。《独立宣言》特别强调了上帝的存在和力量﹕“上帝创造了平等的人类,上帝赋予他们与生俱来的、不可剥夺的权利,这其中包括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而美国的宪法则更是基督文明的产物。前美国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沃伦.博格(Warren Burger)早在1954年的一项判案中就明确指出,“美国是建立在宗教原则基础上的,所以宗教已经成为这个社会结构的一部分。”“上帝保护了美国和这个尊严的法庭。”

恰恰是这个有神论的美国,保护了那位美国教授这种无神论者的人身安全和一切言论自由;而在无神论的前苏联和今天的中国,有神论者不仅一直遭到严重的身心迫害,更毫无言论自由。而且在长期宣扬无神论的中国,其道德已有目共睹地沦落到人类文明中史无前例的程度。即使不比较其他的一切,仅仅这两点就足够证明两者谁更人道,谁更文明。

美国从历史上、传统上和今天都是一个有神论的国家。据《纽约时报》1994年的民调,91%的美国民众相信上帝。前年福克斯(Fox)电视的民调,87%的美国人表示宗教是他们生活中的重要内容。前年布什总统访问中国在清华大学演讲时说,95%的美国人相信有上帝。在美国的货币上,印着“In God We Trust”(在上帝面前我们相互信任);每逢新一届国会开始,全体议员要祈祷;总统就职,要手抚《圣经》表示效忠美国;在法庭作证,要举手向上帝宣誓,说的是真话;政治人物演讲,常在结尾祈求“上帝保佑美国”; 而基督耶稣降生之日的“耶诞节”,则是全体美国人的法定假日。即使连那些不信上帝的人,也常脱口而出My God(我的上帝),Jesus Christ(耶稣基督),Thanks God(感谢上帝)……

美国不仅是个多族裔共存的社会,更是一个基督文明的大熔炉。据《华盛顿时报》去年专题报道引述的数位,现在美国的288万华裔中,三分之一以上是基督徒。据美国2000年的Zogby民调,在美国的阿拉伯人,只有23%信伊斯兰教,而其他70%以上的绝对多数竟是基督徒!这些美国阿拉伯人基督徒中,42%是天主教徒,23%是正教徒 (Orthodox),12%是新教徒。吉普森的《耶稣受难记》一上演就票房收入第一,绝非偶然。迄今仅在美国就已收入三亿多美元(全球近五亿),成为美国有史以来最卖座电影第八名!

因此,4月29日《纽约时报》在“理解总统和他的上帝”的专题报道中说,布什这位以“信仰为基础”(faith-based)的总统,“他的理念,不仅影响对伊战争,也影响美国的国内政策。”就因为美国民众多数信仰上帝,成为布什所代表的保守派政治力量的主要支持者和基础。

2004年5月1日

──转自《观察》(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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