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9月14日报导】(中央社记者黄慧敏台北14日电)国立台湾大学遴选校长委员会今天召开第一次会议,通过公开征求候选人案;中央研究院院士、国内外教授、副教授、研究员、副研究员(含退休)二十人以上的连署,可以推荐一人。但遴选校长委员会委员不得参与连署。
其次,各学术专业学(协)会正式议决可以推荐一人。台大各地区校友会及台大学生会、研究生协会正式议决可以推荐一人。
台大遴选校委员会表示,推荐校长人选应先经被推荐人书面同意。推荐者应向遴选校长委员会提供被推荐人的个人基本资料、学历、经历、著作目录、荣誉事迹,并说明推荐理由。
台大校长候选人除应符合有关法律的规定外,并应具备高尚品德及学术成就、教育理念及行政能力,同时必须处事公正,超越党派利益。
台大校长候选人必须承诺,担任校长职务期间,必须为中华民国国籍并不得具有双重国籍,而且不得兼任任何党政职务。
有关征求校长候选人公告相关事宜,依台大“校长候选人遴选办法”的规定,征求校长候选人应公告一个月以上,受理时间以两个月为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