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秀玲之死疑点重重 烟台公安企图用钱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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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9月8日讯】﹝大纪元记者冯长乐报导﹞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幸福十村 法轮功学员贺秀玲因不放弃信仰,多次上访,屡次遭到非法关押或经济处罚。2003年9月底再次被当地610组织非法绑架,2004年3月11日,仅半年时间,贺秀玲就被迫害致死。

被害人的丈夫徐承本,是这样描述与妻子最后见面时的经过和疑点:

2004年3月10日下午5点多钟,芝罘区610办公室李主任来电话,说家属有病,到医院来一趟。我﹝徐承本﹞到毓磺顶医院,在6楼脑神经内科32病房,见到了我的妻子﹝贺秀玲﹞。她一只手还铐在病床上,下身赤裸,不能言语,呈痴呆状,身边无人看护。我问妻子哪儿不好,她就用手摸胸口,我扶她坐起,她喊痛,她的左眼已睁不开。她的衣服、裤子因小便失禁都湿了,不能穿。当时医院诊断为结核性脑膜炎,可为什么她胸口会痛?

医院的看护人员讲:给她(贺)药她不吃,吊瓶不打。我说我不相信。那个男看护去拿了两粒药,我给妻子吃了,还有一杯,据说是感冒冲剂,既然是结核性脑膜炎,服感冒冲剂干什么?起什么作用?

3月11日早上7点多钟,在太平间,我看了看妻子的遗体,腰间有绷带绷着(事后医院讲腰间做过穿刺,而看守所张大队长讲没做穿刺),如果是结核性脑膜炎为什么胸口、腰处有病?

3月13日晚7点左右,看守所警察张福田、610人员李文光想偷运贺秀玲的遗体火化,我们强烈反对,我们要求法医鉴定,要求对贺秀玲遗体拍照,均遭到无礼的拒绝。

贺秀玲家属认为:她自从炼法轮功以后,身心健康,精神焕发,什么病也没有,怎么会突然来病了?连检察院、法院的人都讲:贺秀玲在芝罘区法院开庭审理时(今年2月),身体健康,这烟台市看过电视直播的民众都知道。检察院、法院的人讲:你就去要人,说人好好的,死在看守所,看守所得给个说法。

记者采访

记者曾试图找到当时“救治过贺秀玲的毓磺顶脑神经内科(电话535-6691999转82602住院部、82603办公室、81203门诊部)孙主任或郭医师,经多次电话联系得到如下答复:“孙主任开会去了,一周后回来。郭医师到济南读博士去了。”

当记者问到是否可提供他们的手机等联络地址时,对方说:“无可奉告。”

拿着芝罘公安分局提供的看守所张福田的电话(535114的接线小姐告:看守所的电话须又公安局转接),记者拨通了芝罘看守所电话(535-6011932)希望找到迫害过贺修玲的张福田。

值班员拒绝找张福田接电话。让打手机。但又拒绝提供号码。

当记者问到贺秀玲是否在此关押过时,他说:“你是不是记者,我不能证明你的身份,这里法轮功多着呢,我没法回答你的问题”。

记者:“关了多少法轮功呀?贺秀玲已经过世,他家属投书控告张福田,人命关天,作为记者了解一下情况,也是很正常的。希望能跟张谈谈。”

值班员:“法轮功没有实话。我们有纪律,什么也不能说!请你理解。”

记者:“我知道法轮功修真善忍,不说假话。你今天不给我找张福田没关系,还会有人来找。他总得出来面对现实呀!躲起来也不是个事儿,是不是?俗话说:跑得了和尚还跑不了庙呢!国内外社会都在关注这件事情呢!好好的一个女人,被你们抓起来,没半年就死了,这事不管发生在哪里!总得说道说道,说不出个子丑寅卯来被害人家属也没完呀。”

。。。。

值班员:“这些事情我不知道。张福田已经调走了,不在这里了。去哪了也不知道。请理解请理解。”(挂断电话)

不知道咋的,记者心理一直有个疑问:这个值班员好像就是张福田本人。

近日媒体有如下报导:

医学专家提出几点疑问:

1.没有抢救记录;2、脑栓是怎样形成的;3、没作死亡鉴定;4、腰穿刺结果没有;5.没有会诊记录。

被害人家属指出:知道内情的公安酒后吐真言:烟台公安610、看守所、毓璜顶医院共同参与了对贺秀玲的迫害。法医做解剖鉴定时,发现贺秀玲的肠子上布满小红点,子宫内有一块紫色物状。家属怀疑是被注射不明药物后的反映。

据被害人家属称:烟台公安局610多次派人当说客,要用钱结束此案。甚至找邻居劝说,开口10万元,不行可再加,条件是不再上诉,结果遭到了邻居的拒绝。

对于贺秀玲之死,她的丈夫徐承本认为疑点重重。

三月烟台市公检法进行了尸检,但拒绝将尸检鉴定结果告知被害人家属。七月,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检察院再次验尸。但法医的鉴定报告认为,排除暴力、排除药物注射,把责任推到了贺秀玲修炼法轮功“理智不清”身上。两次鉴定结果,遭被害人家属强烈质疑。鉴于610组织、看守所、医院、公安机关、检察院等都不能给与受害人家属一个合理的交代,,于是今年7月受害人家属向法庭提起诉讼。

以下是贺秀玲的丈夫向有关方面要求追究烟台市芝罘区610、看守所害死贺秀玲一案的信。

联合国人权委员会:

国际追查组织:

中国政府胡锦涛主席,温家宝总理:

中国最高检察院:

法轮功学员贺秀玲被烟台芝罘区610迫害致死一事,烟台公安局610找我多次谈话,我提出了要求追究烟台市芝罘区公安局610迫害贺秀玲致死的要求。

一、起诉

烟台市芝罘区610头目李文光、刘国尧,看守所头目张福田,他们身为公安执法人员,不是遵照法律执行公务,而是以权代法,知法犯法,违背宪法赋予公民上访、言论、信仰自由的权利,采用酷刑、刑讯逼供、绑架关押等手段,将法轮功学员贺秀玲迫害致死。应当还法律以公道,将贺秀玲迫害致死的主要责任人李文光、刘国尧、张福田等绳之以法。

二、赔偿请求

1. 要求烟台市芝罘区610、看守所长期关押迫害贺秀玲致死赔偿60万元。

2. 要求烟台市芝罘区公安局、看守所赔偿受害人贺秀玲父母养老生活费30万元。

3. 要求烟台市芝罘区610、看守所赔偿其家人、亲属精神损失费10万元。

三、赔偿事实和理由

贺秀玲因坚修法轮大法,按“真善忍”做好人,维护自己的信仰,何罪之有?然而烟台市芝罘区公安局610正邪善恶不分,以权代法,在2003年8月底,将贺秀玲、侯树风、丘文娟、周树春、隋淑梅等人非法绑架,强迫洗脑,并进行酷刑折磨和刑讯逼供,手段残忍。2004年3月11日,贺秀玲被迫害致死。死亡地点是烟台毓璜项医院。

以上事件为什么至今得不到公正的解决?以上组织、中国政府主席胡锦涛、温家宝总理,本人要求追究烟台市芝罘区公安局610、李文光、刘国尧、张福田迫害贺秀玲致死一案。

四、要求必须开庭审理此案。

五、法轮大法学员参加庭审,保证大法学员人身安全。

六、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七、允许法轮大法学员为贺秀玲开追悼会。

八、在与烟台市芝罘区610交谈中,烟台市公安局要求本人写出申请,要求最低省司法部门重新鉴定贺秀玲迫害致死一案。当时也没有考虑过多,写了这一条。现在本人认为重新鉴定应由检察机关来执行,应当先开庭审理。烟台公安局现提出了医院有没有责任的问题,我讲抓人也不是医院抓的,贺秀玲是被看守所送进医院的。有责任应当公安局与医院交涉,这一切都应早日开庭,在法庭上由检察机关来执行。

法轮大法学员 徐承本

烟台市芝罘区福源路203-P

2004年7月4日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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