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颁布新《信访条例》 为非法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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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赵晓明报导) 近来,在北京上访的人潮中,冤民被打死、打伤、遭遣返、关看守所、拘留等事情不绝于耳。然而这些上访大军中案子能获得厘清解决的微乎甚微。北京政府1月17日签署颁布了新修订的《信访条例》,说是为了使信访渠道更为畅通和维护信访秩序。该条例将于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广大访民冤情难解。(图片/大纪元)

新华社报道说,根据新的《信访条例》,信访人有权直面机关负责人,可凭证查询投诉的办理情况。同时,新华社也报道说,信访局开通了专门网站(http://www.gjxfj.gov.cn/),为民众提供信访服务。

新《信访条例》对“采取过激方式”进行的上访作出规定,禁止围堵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堵塞交通道路等行为,要以刑法定罪。看的人一头雾水。

畅通信访秩序 还是为非法立法

中央一级的信访衙门口的办事官员,面对蜂拥而至的各地访民,早已乱了方寸,搞起行贿受贿的腐败行为,旧冤案未了反而增加新冤案,民怨连天。

地方政府为遮盖贪污腐败证据,与中央信访局合作,收买上访“案情表”。截访人员买到“证据”,奖金工资才有保证,贪官方能续走夜路。中国流行已久的截访便衣顺口溜:

要想富,去截访!
一个就是一千五,
不受累、不吃苦,
一年怎么也弄个万元户!

尽管国家信访局局长接受新华社《半月谈》采访时,就曾公开表示过“多数上访者有理”,地方政府却公然严打:“集体上访”、“依法治访,违者必究”、“坚决打击越级上访”、“规范上访行为,稳定社会形势”。

上海警方早在2003年就以刑事拘留上海拆迁案的上访市民,依上海修订的信访条例规定,上访代表不得超过5人。但上海拆迁户牵连人数上万。宪法允许的公民上访权,地方政府可以以行政命令“严打”。

有争议的制度

2004年12月4日 高法前一名访民被打死,地上有两摊血迹,死者流出的肠子被好心人用衣服盖住。(图片/大纪元)

2004年12月4日,一名来自河南省的访民惨死在北京的最高法院信访处附近。警察勘察了现场,并要求目击者不要对外说出看到的情况。来自全国各地的访民在白天正常上访时,就经常遭到外地截访便衣的殴打,他们威逼上访者甚至强行抬人塞入警车带回本地“息访”,访民们报警后警察多数推诿不管,截访暴行变本加厉。

BBC报导,信访制度一直是中国政府倍受争议的政策之一。人权团体“中国人权”曾说,由于拆迁等诸多社会不公和非法问题,中国有大批到各级政府信访办上访寻求解决问题的人。

有很多消息显示,中国政府正在采用高压方式消弭上访的压力,因上访而被判处劳教或拘押的上访人员很多。

走投无路的访民在环境恶劣的寒冬里,为他们受到侵害的权力利益坚持着。(图片/大纪元)

据悉,中国最高层信访机构,每年接待和接受的上访人群和信件不下100万。北京的火车南站,是进京上访者最集中的地方,人称“上访村”,他们都是因为冤假错案刑事民事案件等问题得不到合理解决而上北京的。

中国国家信访局负责人谈到这个问题时表示,公民在行使自己上访权利的同时,也有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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