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天水获释后人身自由仍受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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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29日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燕明采访报导) 因涉嫌颠覆国家政权被刑事拘留的南京独立异议作家杨天水日前获得取保候审。不过,警方表示会继续追查其颠覆行为。杨则认为,警方的目地是继续限制他的人身自由。

杨天水是《独立中文作家笔会》会员,有一百多万字的作品,已发表五十多万字。他曾经建立民运组织后遭到镇压,1990年到2000年被关押在南京龙潭监狱,出狱后继续致力推动中国民主化进程,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圣誔夜杨天水被南京警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为名刑事拘留,关押在南京市白厦区看守所。星期三杨天水接受本台访问表示,警方指控他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证是”两篇文章”。

杨天水:直到第三天晚上,他们给我送去一个刑事拘留延长通知书,后来我要求他们进一步解释,我究竟是因为什么案件遭到刑事拘留,他就说我“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说要询问两篇文章的写作经过,一个是“十一是中华民族的灾难日”;一个是杨银波采访录是采访我杨天水,在“杨天水访谈录”里面,他们就讲我涉嫌煽动,因为那篇文章里我提了,一万篇文章也比不上一次大规模的街头游行示威,那我是针对民众维权而言。另外还提到“十一是中华民族灾难日”这篇文章,他们认为这篇文章是在全盘否定。

刑事拘留期满后,星期一杨天水却以“取保后审”的方式离开了看守所。

杨天水:当时他们把我叫到看守所的前面签署了刑事拘留期满保释书,签完之后,我看到了我的姐夫,还有我故乡江苏泗阳县政治保卫股的这些员警,过去都熟悉的人也来了,最后是南京市公安局拿了申请取保后审的一份法令文书要求我姐夫做人保而不是财产保。

取保后审主要适用于罪刑较轻,不须要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杨天水刑拘期满没有被提捕,为什么还要实施强制性措施?就此,记者致电南京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表示—

南京公安局国保大队:在电话里,你不能证明你的身份,我不好给你讲案子。

杨天水的辩护律师郭国汀则透露,警方表示要继续调查。

郭国汀:按照公安的说法,他们还要继续调查,这个案子很复杂,那么也就是在期限内他无法完成他的调查任务,按法律规定他就必须释放。

杨天水说他同意取保后审,是无奈之举。

杨天水:在我获得自由的前三天,泗阳县相关人员就来找我的姐姐、姐夫做了好多天的工作,他们意思就是说我们一起去到南京把他保回来,那么他做为我的姐夫,他肯定是为我的自由担心,结果大家就接受了取保后审。我本来是拒绝的,后来我看到姐夫很为难,他也很苍老啦!一连几天的付出也很辛劳,那么我们也只好接受了这个取保后审。

郭国丁表示,除了当事人的家属承受巨大压力,辩护人还考虑特殊的国情等诸多原因,杨天水取保后审为期一年,在这段时间里面没有批准不得离开所属县市,他们认为声称要继续追查,对他实施取保后审其目地就是为了限制他的自由。

杨天水:他们真正的原因,按我的推测就是因为我去年五月三十一日走了半个中国交了很多朋友,这种交流引起他们担心交流变成所谓的串连,取保后审那么我的自由程度就会受到很多限制。

(据自由亚洲电台录音报导整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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