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律师为法轮功上书 五年第一例

坚持信仰被剥夺一切人权 党凌驾国家法律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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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1月7日讯】(大纪元记者李途综合报导) 2004年的最后一天,全国十佳律师之一的高智晟律师公开上书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及吴邦国委员长,以石家庄法轮功学员黄伟案为例,反映中国司法系统存在的知法违法问题及严重剥夺法轮功学员人权的行为,呼吁人大关注和改变这一状况。

高智晟堪称中国大陆第一个公开站出来揭露法轮功学员受到的人权迫害真象的律师。《公民维权网》发起签名支援高智晟,民间团体、知名人士纷纷表示声援高智晟。

*上书信历数种种违法行为

高智晟说,所以选用公开信形式上书是因为2003年曾以挂号信的方式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寄交了关于《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家执行的经租房政策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明显违反《宪法》问题,提出《请求违宪审查申请》,三次三个请求,没有任何回复。

公开信中以石家庄法轮功学员黄伟两次劳教处理过程为例,披露司法系统严重的违法现象。

◇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为由对法轮功学员实施劳教,没有任何可以陈述、申辩及听证的程式。是违反《刑法》,《宪法》,对法律普遍标准的任意性。
◇关押黄伟未出示任何手续,更未表明身份。
◇搜查人自己打开黄伟的家门,进行搜查。
◇不允许其配偶、孩子探视。
◇“办案”人员在“讯问笔录”上代黄伟签字,并在“黄伟”名字上按上了自己的手印。
◇律师见关押的法轮功学员,需610批准。
◇申请法院立案被拒绝,并且不出具任何手续。

高说,黄伟案件中,司法工作人员的角色错位及职业道德的堕落已到了令文明社会不耻的地步,更令人恐惧的是他们不以为耻。

高智晟希望人大以制度性的力量来改变立法及司法的扭曲现状,在法轮功问题的处理上,必须首先承认他们的中国公民地位。

*信仰法轮功者被剥夺一切人权

据明慧网报导,坚持信仰的法轮功学员在中国几乎被剥夺了一切权利。

生存权,坚持炼功的学员,被开除公职、下岗、退休的扣发退休金,甚至规定不许租房给法轮功学员,许多法轮功学员家被洗劫一空,流离失所;

受教育权,学生上学要骂法轮功,考试答题要骂法轮功,坚持炼法轮功的不得高考、升高,剥夺了法轮功学员甚止子女的受教育的权利;

上访权,上访是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法轮功学员不准上访,数十万法轮功学员因为上访被抓进了劳教所、监狱,亲人没有探视权;

辩护权,规定律师不得为法轮功学员辩护。大量法轮功学员未经审判被投进监狱、劳教所,一些经过审判的也是在没有辩护律师的情况下,进行的象征性审判。

*《公民维权网》发起签名支持

他们认为,高智晟律师在这封公开信中所反映的问题已远远超出了黄伟案的范围,鲜明、深刻的体现了我们国家司法现在所存在的严重问题及其对相当多公民的神圣权利的粗暴践踏。

长期以来、大范围的、有组织的利用国家公权,使用包括劳动教养等非法手段,对众多公民(包括信奉法轮功的公民)所进行的超越司法的非法拘禁和管制是一种政治迫害,已造成了严重的人道灾难。

呼吁中国公民签名支援《公开信》。呼吁人大及吴邦国立即关注这封公开信所反映的问题,废除劳动教养制度,重新检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 邪教活动的决定》及其司法实践,采取有效措施立即阻止和纠正对公民权利的有关侵犯。

网站创办者李健在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说,我觉得这一个问题不仅仅是一个法轮功的问题,不是某一些某一群或某一类人的问题,是一个普遍人权被践踏的问题。我们是从人权、法律、道义这些层面上谈。没有什么不可以谈的。

《公民维权网》建立后,已经遭中共4次遮罩了,中国国内的人没有代理器上不去。

*呼吁更多人站出来

《全球营救受迫害法轮功学员委员会》《全球审江大联盟》以及20多名澳洲华人、中国维权人士胡佳、网民冯岩等声明支援、声援高智晟律师的正义行动。

黄伟所在城市──石家庄市的法轮功学员对高智晟的行动表示敬意和感谢。同时强烈要求无条件释放被非法劳教的法轮功学员黄伟。呼吁更多的人像高智晟律师一样奉献出自己的良知,发出正义的呐喊,维护法律的尊严;呼吁更多的法轮功学员起来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公民权利,追究违法者的责任。

*党凌驾国家、法律之上

在中国司法系统工作14年之久的加拿大律师克来夫.安士立曾在一次演讲中谈到,在中国“党操纵法院的一切”,“法庭要执行共产党的决定”,法官被要求“服从党的领导,维护党的利益。”

据《追查国际》披露,负责镇压法轮功的610办公室,就是在中共直接领导下的凌驾于国家司法系统以上的怪胎,类似于文化大革命时期的中央文革小组,拥有超越于司法系统的至高权力,完全执行党魁独裁者的意志。

610组织遍布全国,从中央到省、市,一直到企事业单位,都有相应的610结构,同级的司法机构在法轮功问题上都得听610的。

除了国家的一套机制外,还存在着控制这个国家的党机制,党机制依附国家机制,而又操控国家机制。

石家庄一庭长对高智晟说,“律师不允许接法轮功案子你知不知道,法院都是共产党的,法律也是共产党定的,现在上边有规定说不能受理,就是不受理,你愿意找谁就去找谁,愿意哪告就去哪告。”

*萧扬欲改变现状?

据中新社和太阳报报导,中国最高法院院长、首席大法官萧扬在2005年第一期的《求是》杂志文章中提出,执政党必须崇尚宪法和法律,要根据国家的宪法和法律去制定政策和作出决定;依法界分党的领导权、执政权和国家政权的关系;要用法律区分中共执政权和国家政权之间的关系:中共领导立法、行政和司法,但并不是代替这三个部门的职能;要切实做到依法执政而不是以党代政;党是总揽全局而不应包揽一切;党应当在宪法和法律的范 围内活动而不能超越于宪法和法律之外,更不能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

萧扬文章广泛受到传媒关注。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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